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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

从一条船上下来了一个人。

另一个人上前迎接。

“嘿,施特拉尔,好久不见了。”

“贝恩斯,你也是。”

这两个男人,都是西极人。

但不同的是,一个是德林人施特拉尔。

另一个是拥有德林血统,但目前是美帝斯人的贝恩斯。

有一个人曾经和施特拉尔说了很多贝恩斯的坏话。

施特拉尔也的确是听进去了。

相比贝恩斯,他更信任那个朋友。

不管怎么说,也是老牌贵族出身。

一个贵族出的人,只要没有太落魄,那么他还是要点脸的。就是说他做事会守一些底线。

不要嘲笑,能做到此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施特拉尔知道,这个贝恩斯——不像是个好人。

可是不是好人,重要吗?

又不是做朋友,娶老婆。

这只是做生意而已。

“说真的,贝恩斯,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给我介绍生意。”

施特拉尔和贝恩斯认识,但坦白说,两个人虽有来往,也只是生意上的一些小来往,实则没有太亲近的接触。

因为他们是同行。

同行是冤家。

大家都是卖军火的,自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平时没什么交情。

这一次。

如果不是贝恩斯主动放低身份,抬高价位,施特拉尔是不会来的。

二人离了码头,坐上了车。

车子开动。

贝恩斯毫无痕迹的问了一句。

“迪邦现在还好吗?”

施特拉尔心中一动,不着半丝痕迹的说。

“还好吧,不过他不是在美帝斯吗?他应该和你比较有话题吧,为什么来问我?”

当年。

迪邦,施特拉尔,还有贝恩斯,都是在法斯特混过的,也是在那儿成了朋友。

但意想不到的是,施特拉尔和迪邦成了不错的朋友,贝恩斯主要却是在利用迪邦,甚至还借了朋友这两个字狠狠坑了他一把。

如果不是龙根这个人。

迪邦已经废了。

甚至可以说,他原本就废了。

有这么一个过节,三人间的友情也就变了味了。

毫无疑问。

迪邦比较信施特拉尔一些。

可他对施特拉尔,因为贝恩斯,多了一丝防范意识,这让施特拉尔有些感慨。

现在的迪邦,最信任的人是一个叫龙根的中土人。

为此,他正在不遗余力的帮助龙根在美帝斯站稳脚跟。

眼见意图落空,贝恩斯扭头就来找上了施特拉尔。

听施特拉尔的话,贝恩斯叹了口气:“抱歉,真的,可能是我的方法错误了,迪邦现在对我有很大的成见。所以我现在不大清楚他的情报,能分享一下吗?”

“啊,听说,我也只是听说。”

施特拉尔随意的道:“我是听迪邦和我说的,他说的不是太深入,听说他是在这片土地上冒险,发现了一个宝藏,所以才重新有了翻身的资本,也许那个叫龙根的中土人帮了他很多,甚至可能是救命之恩,所以迪邦现在才如此的帮他,应该算是一种回报,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贝恩斯嗯了一声,道:“看来,神秘的中土可真是足够神秘呢,随随便便就让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重新发财。”

说到这,他明显言犹未止,却硬生生停下了要说的话。

直到。

车子到了四海饭店。

两人进入到了包间。

门口,站了四个高高大大的保镖。

即便是四海饭店的服务员,也要经保镖的手,才能把美食送到房间里面。

至于饭菜,都是约定好的菜单,不需要说话,直接按已经预定的菜单上菜就行了。

等菜布完了,人都离开了,这间房,也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施特拉尔也就问了。

“你搞什么鬼,为什么这次的生意要便宜我?”

贝恩斯笑了一下。

苦笑。

“施特拉尔,可能迪邦对我有些误会,你知道现在打仗,迪邦向上面说我把国家重要的军火物资卖到了中土,导致了上面在查我,诸神在上,我现在无法从国内调货,并且你知道的。这次的货,有些麻烦。”

何止。

施特拉尔心里明白。

这次的货,不是简简单单的长短铳,过气落后的旧铳炮,而是新武器,重火力。

比如德林冲锋铳,克劳伯速射狁,长型,短型,加装型,甚至还有无后作用力炮和小型狙步炮等物。

这是目前德林军队现役的武器。

当然。

施特拉尔能卖这个是极限了。

因为这些武器对于德林来说随随便便也就生产出来了,产出过盛。

所以需要把这多出来的处理掉。

因此施特拉尔才能到处卖军火。

但若是坦克,重型大炮,直射铳炮,那就对不起了。这些德林人也缺少。

“还好你不是要飞机坦克,我暂时还能办到。”

施特拉尔摇晃手上的单据。

“但是啊,你要的这批货太大了,恕我直言,中土这片土地上,大军团作战,你有了这批武器也没用,小军团战斗,又有些浪费,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这么一批军火?”

完全搞不明白啊。

施特拉尔看得出来。

这批军火,就是贝恩斯给自己手下人准备的武器。

他手上有一支鬣狗部队。

这里面有各国的人才,都是一帮人渣垃圾败类。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人比较能打仗。

换个说法是,如果不打仗,这些人将只能去讨饭。除了开铳杀人,这些人别的都不会。

他们最典型的就是,给钱就说话,钱足就开工。

而贝恩斯则专门养了一支大约数百人的这么一支部队。

贝恩斯笑了一下:“刚才不是说了么,中土很神奇,莫名其妙的,就让一个人站了起来。迪邦,你大约不知道我为什么坑了他。”

施特拉尔来了兴趣,并且他真的很想知道。

“对啊,为什么,当年我们在法斯特,那时多好呀,为什么你要这么坑迪邦呢?”

贝恩斯抽了一支烟,他仿佛想着过去的事,好一会才说:“我在迪邦家里,看到了一张全家相,那是一张油画,迪邦曾十分骄傲的对我说这是他的先祖,我记得这事你也知道吧!”

施特拉尔点了一下头。

这事他有印象。

“是的,当时我还有些好奇,不过是一幅画而已,你似乎有些认真了。”

迪邦是贵族。

身为一个贵族,家里挂几幅先祖的画像,是十分自然正常的事。你有兴趣,就看几眼,聊几句,没兴趣就别理它就是了。

而大多数人,应该是点到为止,看两眼得了,别太认真了。

可记忆中,贝恩斯当时是有一些失态。

不过,那也不严重,没什么的。

谁会把那么久远的事情当了真呢?

施特拉尔有些好奇,他忍不住问:“那幅画有什么问题吗?”

贝恩斯笑了。

依然是——苦笑。

“画上的男人,是我的祖先。”

施特拉尔瞠目结舌。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道:“哦,哦,诸神在上,贝恩斯,你说的这话,是我理解的意思吗?”

贝恩斯收了脸上的笑。

“施特拉尔,我的朋友,你该知道,这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它让我一直是羞于启齿的,谁也不想有这样的事。”

说到这,他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家族,很是不堪,被世人嘲笑,原因就是我的祖上有一段不光彩的过去。我的祖母,尹斯特.坦布尔在她十六岁时生下了我爷爷,她没结婚没恋爱,但那个男人就是迪邦的先祖,因为我祖母手上有同样的一幅画,画上的男人,是同一个人。”

施特拉尔不知该说什么。

他觉得这没什么吧。

就听贝恩斯道:“那个男人,他给迪邦留下了贵族身份,富贵荣华。但是我呢,我的祖母并没有得到什么,我的父亲,甚至迫不得已离开家到美帝斯发展。我们一家子能有今天全靠自己……凭什么!?”

施特拉尔明白了。

贝恩斯这是心理不平衡了。

他调查过迪邦。

他自己也知道。

迪邦的家庭一直挺好。

有各种产业支持。

当年法斯特内乱频频,但迪邦的家族却并没有什么事,整个法斯特打烂掉了,迪邦家族都是上流社会的贵族。

直到迪邦这一代,才渐渐不行,又被贝恩斯狠狠的坑了一把,才跌落到了底层。

而贝恩斯一家呢?

祖上一连三代,基本上都是提脑袋在混饭吃,之所以往外国发展,就是因为贝恩斯的家族在德林名声不好,很多人看不起他们家。

“所以,这就是你坑了迪邦的原因?”

贝恩斯摇了摇头。

“相信我,也许我坑了他,但我其实一直是在注意他的,一旦他彻底废掉,我会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他的面前,保护他,帮助他,毕竟,我们拥有同一个先祖,实不相瞒,这些年我一直在做一件事,你知不知道是什么?”

说到了这里,施特拉尔又有哪里不明白的呢。

“你在调查那个先祖,显然,你对他身上的秘密感兴趣了。”

贝恩斯笑了起来。

“对,先是和迪邦的先人,然后和我的祖母,那是一个长生者,他拥有常人意想不到的寿命,才可以跨越时间到处恋爱。”

这一刻,贝恩斯笑得十分狰狞。

长生,世上竟然有这样的人。

迪邦的先人是二百年前的人。

贝恩斯的祖母是一百年前人。

然而,在这间中一百年时间。

那个在画上的男人却一丝一毫也没有变化。

长生不说了,还不老。

贝恩斯发现这一点后心如百爪在挠痒。

有些事,他没和施特拉尔说。

那个男人。

不是人类。

他是一个,传说中的生物。

是一个半精灵。

精灵。

一个古老的名字。

虽然从一些秘本记录上来说,只是消失了几百年,但在人类上层社会的封锁下,已经成了传说。

普罗大众已经把精灵一事当成了传说中的神话故事。

现在的时代。

已经没人会相信,古老的童话故事。

那些故事,有的是假的,但也有一些是真的。

比如说精灵。

原本,在西极的大地上,真正控制西极,代表西极,拥有超过于人类文明的,是那些精灵。

精灵们无论是在工艺,技术,还是别的什么地方,都远远超过了人类。

甚至,有一段时间,人类王国几乎就是精灵的仆从国。

但是。

突然有一天。

人类开始超过了精灵。

无论是占领的地盘,还是人类的数字,都远远,超过了精灵。而且,工艺技术,经济文明,也都在逼近,甚至超过。

这样的情况下。

人类,觉得,他们该抬起头了。

他们一直觉得,精灵们太过骄傲。

骄傲得精灵,不把人类瞧在眼里。

于是,有了摩擦,然后就是战斗。

最后,变成了战争。

原本,战争,是精灵占上风。

但是有一点打败了精灵族。

精灵族。

是长生种。

长生种的精灵,基本上能活一到两千岁,如果是比较稀有的高等精灵,活一万年的都有。

甚至,据说,有一种远古精灵,打造了时光之舟,跑外边去了,没人知道这些人到哪儿去了。那些远古精灵,据说只要自己不想死,就能一直的存活下去。

但长生种有一个毛病。

那就是生育困难。

远古精灵就是受困于精灵的生育太低,才发明创造了生命古树,利用母树结果的理论制造后天精灵。

扯太远了。

据贝恩斯的猜想。

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一个精灵。

也许不是纯种。

在精灵被人类打上门后,世间多了一种精灵,叫半精灵。正常基本没有自由恋爱的半精灵,大多半精灵都是女性精灵被男性人类贵族所强迫的产物。

因为是贵族的产物。

总有心软的没舍得杀死自己的孩子。

但很多贵族也不会收养这种混血孩子。

于是世间的半精灵也就越来越多。

根据贝恩斯的猜想。

正常精灵,打死也不可能对人类女性有感觉,不可能在一起。

想想也是。

正常的精灵,起步就是一千年寿命。

它们要多想不开才会给自己找一个区区百年不到的人类女朋友。更不要说,人类女性的花期短暂,也许不要一二十年,就会样貌丑陋,身材走形。

这还谈个尸比的恋爱。

但若是半精灵,就有可能了。

半精灵一生下来,既不容于人类社会,也不容于精灵。

相比较一下,找伴侣,还是找人类靠谱一些。

很多半精灵都是找人类牧羊女当老婆的。

不过,也不排除,有一个特别厉害的,找了人类社会的贵族,甚至生下了孩子。

当然,说到长生。

东方这边也有不少传说故事。

一切,慢慢来。

草坪。

旁边的草垛子上不知何时来了很多人。

在草坪上,是于和。

他面容清淡,一袭布衣,却有一种儒士风采。

在他身前,是新近拜入清溪剑派的三个人。

刘醒非和蛇妖二女。

虽然是花钱进来的。

但既然要打清溪剑派的名声,至少也要学一手清溪剑派的剑法。

这在清溪剑派的规矩里,叫授剑。

按正常的规矩。

新人入门,指派一个大弟子也就可以了。

但一来于和与师弟师小侠关系不大对付。

二来师小侠虽然号称是清溪剑派的长老,是于和的师弟,但在于和刚刚入门时,他才是大师兄,于和的基础剑法就是跟他后面学的。

可这两个人的天赋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于是没出几年。

于和成了师兄。

师小侠成了师弟。

这让师小侠一度没了面子。

有了这么一层过节,两人关系怎么可能真正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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