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怡等人跟在阿金的身旁,大家从侧面的通道走进城堡内。
“我们平时除了执行定点的巡逻任务意外,不能在庄园内随意走动,不可以打扰到庄园主和客人们的生活。
如若碰到他们要求我们帮忙做些什么,用对讲进行申请后可以去不同的区域。
平时除了执行定时的巡逻任务以外,大家有自己的休息区域,健身房和游泳池都有,生活环境比我们在局里好多了,我们只要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就没有问题。
大家的通讯设备已经分发下去了,你们可以在电脑里查询相关资料。
我们在这也有会议室,一会到了以后,咱们现在会议室了解最新的茶刀案。”
阿金说着,带大家穿过走廊,走进会议室。
一路上,金怡除了听阿金的话,就是在看长廊里的壁画。
进到会议室,是一股清淡的花果香。
“我们这次主要的任务是保证庄园内人员的安全。
最近的茶刀案在涅林家的易兰会馆发生,死者是涅林家新一代的掌舵人,伊万。
死者今年43岁,本来由他管理最新的家族生意,老涅林准备退居二线,结果出了这样的事。
目前有一种猜测,就是凶手可能是受雇于多拿家族的人。
因为最新这两个家族在竞争西方一起建筑上的生意,本来是多拿家更具有竞争力。
不过前阵子多拿家发生了情色丑闻,所以股票价格下跌,有人怀疑是涅林家族的人做的手脚。
这回的案子,现场找到的线索是一位当地矿工的毛发。
我们根据排查,逐步确认这位矿工极有可能受雇于多拿家,但现在矿工自杀,死无对证所以没法证明。
这个案子出了以后,直接受益人就是多拿家,因为涅林家掌舵人遇刺,失去了直接竞争力。
在那个项目的众多竞争者中,属多拿和涅林两大家族最占优势,所以本以为是他们二者间的竞争,现在看来,只有多拿家能拿下这个项目了。
目前北国的情况是多拿一家独大的局面,所以其他小家族为了生存,联合当地和其他小家族,共同自保,以免自家高层受到伤害。
所以大家这次过来,不仅是伊凡一家,还有其他几家都受到我们的保护,最主要的是这几个家族的生意都和我们本地有关。
毕竟是与我们接壤的城市,所以他们向我们提出请求,请求我们帮助查询相关案子,并保证重要人员的人身安全。”
阿金说完,看向各位问道,“还有什么想要问我的吗?各位的住宿情况已经在大家面前的表单里,一会我们会有专门的群拉大家进去,有什么情况也可以在群里问。
关于每周的工作安排,大家及时看手机内的邮件,每天都会有新安排和当日需要注意的情况。
这里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不可以上外网,与外界的联系必须是在监管下进行,这点大家明白吗?”
阿金看向众人,大家纷纷点头。
“还有,我们几人是住在庄园的八号区,每日的巡逻范围会有提醒,大家带着相应的电子设备在自己的区域内活动,要是超出区域,总控会有提醒的。
出门在外,咱们最好不要给自己家部门丢脸,我什么意思,大家不难理解吧。”
阿金看向各位笑笑。
众人回到:“明白。”
“理解。”
“没问题。”
“肯定听从规定。”
阿金最后看向大家笑笑,“我们有固定的食堂,在这座楼里,大家可以自由参观。
这栋小楼里都是我们的人,你们也可以相互认识下,规范的区域内会有拦截,大家过去的时候,有人提醒。”
阿金说完,大家看着庄园的地形图查找自己的寝室。
金怡和段思彤的房间挨着,文凝与他们中间隔了几间,杨乐和桥金源在她们的隔壁。
收拾完住处之后,大家自由休息,金怡打开电脑,查看最新茶刀案的详细情况。
案发当时,宴会场内共有五十多人,也就是凶手在这五十多人没注意的时刻下的手。
金怡查看宴会工作人员资料,当时工作人员为涅林家负责,也就是凶手若在工作人员之中,那就是涅林家的疏忽。
然而就现场找到的线索来看,凶手却有可能受雇于多拿家。
这些圈圈绕绕的内容让金怡又些发昏,她不禁疑问,凶手若真是多拿家族的人,他究竟是如何混到这群涅林家雇员中的呢?
还有,若凶手并不是日常所用之人,如此重要的宴会涅林家的管理人员又怎会让其参与?
这些连金怡这种不懂宴会策划的人都能想到的问题,常年举办宴会的工作人员又怎会想不到,若真正的凶手不是目前逮捕的嫌疑人,那么正真的凶手为何要陷害他?
真正的凶手又是哪个势力的呢?他一定不属于涉案的两个家族,毕竟从任何方面来看,此案的发生都不利于两个家族。
虽然从表面上看多拿家很有可能在项目上竞标成功,但就长期发展来看,他失去了其他家族的信任和支持,这是一笔并不划算的买卖。
想到此,金怡决定查看以往的茶刀案,看看可否从中找到线索。
查询过往的资料,金怡才知道,关于茶刀案最早的记载,北国是在十多年前。
也就是在十几年以前,就出现过有人用茶刀作案的情况。
虽然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和现在的查档案是同一团伙,但作案手段却极其相似。
金怡的权限范围内,能找到的J市最早的茶刀案发生在一个叫“乐活”的KTV。
北国最早的茶刀案大约在十几年前,具体年份没有记载。
她看着上面的资料,眉头一皱。
因为当时所记载的内容实在太少,根本没办法判断是否与现在的案子有关。
当时案子的记载里,死者的死因是喉管被切开,颈动脉破裂流血而亡。
这个作案手法和现在的死者有些相似,却又有些不同。
这个案子最后锁定的凶手是死者生前的一位债主,因为在死者的指甲之内找到了和债主相同血型的血液。
当时的刑侦手段能查到的线索,也就这些。
所以死者的债主被逮捕,可嫌疑人始终拒绝承认此案为他所犯,不断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