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去吧,不就是吃饭么。
这种东西越躲着,司颐远反而对芳菲的兴趣更大,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说不准他兴趣就淡了。
沈芳菲自然是不怕的,这种局面她经历的太多了,除了笑着受着,还能怎么办。
不过今天有司小姐在,她好像也不那么排斥了。
一辆车自然是坐不下的,沈芳菲只能和司颐瑾一起坐在后面那辆车上。
这岂不美哉。
两个小姑娘便兴冲冲地上了车。
这时候的沈芳菲也不再端着那个风情万种的架子,倒有几分小姑娘的鲜活了。
“嗳,我在国外待了好几年,这里变化好大啊?”
司颐瑾一脸兴奋地看着窗外的风景,林立的英伦或者法国样式的建筑,让这条街道看起来十分时髦,街上的女郎们,有的穿着时新的皮草与洋装,彰显自己独特又前卫的品味,也有守旧一点的,依旧穿着老式的袄裙捂得严严实实的。
司颐瑾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洋装,又看了看沈芳菲身上的袄裙,觉得这世界还真是奇妙,两个天壤之别的人,竟然能互相吸引。
沈芳菲也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个看着外面一脸新奇的女子,只觉得一颗被名利场与权利的泥沼浸透了的心,正在变得慢慢地清明起来。
……
明明不近的路程,却很快就到达了。
可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吧。
而前面那辆车的两个男人却不是这般觉得。
尤其是沈川也,明明思之如狂,却一直按耐住,他竟然有些坐立不安。
……
他们吃的中餐,意思是把司颐瑾这个洋人胃给调回来。
期间两人都吃得特别开心,就是纯粹地享受美食,沈芳菲虽然早就吃腻味了,但陪着自己喜欢的人来吃,哪怕是吃糠咽菜也会很高兴。
期间司颐远时不时饶有兴味地瞧着沈芳菲吃那道甜品,只觉得她吃得畅快,而自己竟然也觉得愈发地饥饿起来,忍不住多用了两碗。
而沈川也则一直在不着痕迹地看着司颐瑾,都没怎么动筷子。
饭后,司颐瑾拒绝了让那两个男人送自己与沈芳菲回去的提议。
因为她要去看看芳菲长大的地方,再让芳菲带着自己好好地玩一玩。
既然佳人们都拒绝了,他们也不好再勉强。
但又闲下来了,那能怎么办?
收拾人去。
两个快三十岁的男人在这点上倒是达成了一致。
不过,司颐远主要是气愤那个徐三竟然敢把心思打到他看上的女人身上,简直胆大包天,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都敢骑在他司大帅的头上拉屎了。
而沈川也主要是觉得那个徐三冒犯了自己的未婚妻,男人若是连自己的妻子都护不住,不能替她出气的话,那还算什么男人?
这个徐三可就算倒大霉了。
前脚刚被司颐远废了一只左脚,后脚就被沈川也废了一只右手。
挺不错的,对称结构嘛。
……
沈芳菲从小是在贫民窟里长大的,也不算,应该说是在里面乞讨,小小的年纪都看透了人情冷暖,变得不再相信真情。
沈芳菲看到那些苦难她已经没有任何感触了,她是从这里爬出来的,又怎么会怀恋,她只是觉得自己千万不能再跌回去。
司颐瑾却颇有感触,她甚至主动医好了一个乞丐的断腿。
虽然沈芳菲觉得这简直多此一举,但她还是在旁边默默地帮助她。
虽然那个乞丐连连向自己道谢,但司颐瑾还是感觉十分难受,或许自己确实是被保护得太好了,她那悬壶济世的梦想,似乎也有点弱智。
要医的不是人,而是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