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回家的路上,程砾今天转换了目标,逮着顾初唠叨个不停。
一会说“安然姐以前在文艺晚会上弹琵琶、跳舞”多么多好看,像个仙子,一会又说“以前阿易和安然姐互相看不顺眼”巴拉巴拉的,最后的问题落在:“那个袁傻逼没惹你吧?听说和你一个考场,你不知道,阿易他——”
“石乐,明天几点走?”沈易打断他的话。
程砾:“八点吧,去南区坐公交要三十分钟,打车的话要七八十。”他细细打算着,又扭头,十分精明地问:“沈小姑最近忙么?要不让她送送咱们?”
“我已经三天没在家里看见她了。”沈易目视前方,隐隐有些不安。
程砾“啊”了一声,又问:“最近听说哪有什么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么?没有吧。”
顾初听得懵懵懂懂,有些搞不懂为什么又扯到杀人案上去了。
“嗐,你别担心,说不定今晚小姑就在家了,她那么厉害,不能出什么事。”程砾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我担心什么?只是她买的香蕉要坏了,没人吃。”沈易淡淡回道。
程砾嘴角抽了抽,退到顾初身边,嘟囔:“死鸭子嘴硬。”
顾初抬头看着前面一步之遥的人,他走路背挺得很直,这个时期的少年多少有些弯腰驼背,鲜少见这种昂首阔步的。应该是从小养到大的习惯,很自信地表现。黑夜都没能埋没他那一份独树一帜的气质。
“他小姑,是警察么?”顾初收回了眼,有些迟疑地问,问完又觉得不该瞎打听。
程砾倒没觉得什么,直接回答:“嗯,刑警呢,干了有十几年了吧。很厉害的,办过很多大案子,生死一线。现在是咱常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
“这么厉害啊。”顾初内心震撼。
“对啊,而且沈小姑还是警花,哈哈,一朵带刺的野玫瑰。”程砾开着玩笑,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叹了口气:“沈小姑是我最佩服的人了,传奇人物。”
顾初歪着脑袋,明明刚刚程砾眼里还是神采奕奕,叹口气后显得神情落寞和无奈。这是,有什么隐情么?
“到了。”沈易站定转身,对着街对面的红绿灯抬了抬下巴。示意他俩可以滚蛋了。
程砾“哎”了一声,跟顾初说:“顾同学,你先走,我和阿易还有点事。记得明早八点,你来敲我家门。”
顾初看了眼他们,莫名其妙笑了下,点点头听话的走了。
沈易皱着眉头,手插进裤兜,若有所思盯着程砾。
“别这么盯着我,对你没兴趣。”程砾拍了拍他的肩膀,对顾初的背影努了努嘴,说:“我就是想问你个事儿。”
“什么事?”
“你是不是喜欢顾初啊?”程砾很是正经的问。
沈易一愣,看向了刚刚顾初走的方向,那早没人影了,只有空荡荡的街道和冷清的路灯。
“不然你说说,你怎么这么关注她,啊?人不去食堂给人带饭,人烫伤了给人去医务室买药,人去考场就那么两步路还远远跟在后边,考试结束还专门去看一眼人走没走,还问人要不要上下学和我们一起走。沈易,你不正常啊。”程砾列出证据,生怕他死鸭子又嘴硬。
好半晌,风都吹了好几阵,程砾以为逼问不出什么事的时候,沈易才堪堪开口:“我也觉得我不正常。”
程砾怔。
过了会,他拍了拍沈易的肩膀,吊儿郎当地表示:“我理解,兄弟!看来,你的春天要来了。”
沈易倏而笑骂,抬腿给了他一下:“快滚回去了。”
等程砾笑嘻嘻走了,沈易才转身往自己小区里走。他都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正常了,只记得刚开始看到顾初的时候,她穿着的杏色棉衣、白色的裤子,干干净净,声音温软。
后来,他看见室内体育馆她一个人站着,没人和她说话,孤零零的背影;看见她有时候迷迷糊糊,有时候又很聪明,因为把某道题做出来后得意洋洋的神情;看见她每天上课、自习认真刻苦的侧脸;看见她说起梦想时眼睛满是闪亮亮的坚定;看见她总是很安静地坐在一旁,但别人和她开玩笑,她也会接话。
但她又是个很平静的人,不会管闲事,不爱打听私事,他和她当了这么些时间的同桌,也不见得问他成绩、家庭。也和每个人关系保持着距离,比如一开始拒绝和他们一起上下学,现在好不容易熟了点也不会和他们讲过多关于自己的事。他觉得她很不一样。
伊始是有因为他们是同桌,他对她的关注就多了些。但,他不得不承认,他渐渐动了恻隐之心。
这是喜欢么,他们也不过才认识一个多月,有这么快的喜欢么?
上了电梯,他拿出手机,准备登一下好久没看的qq。
刚登上去,qq提示音响了。
信息列表里,顾初的头像在最上方,还有个小红点。
——没有啊。
他挑眉,上一条消息是他问她,是不是用完就把他扔了的话,月初的事情了,现在才回?这丫头还能再敷衍点么?
——现在才回?
那边这次回得挺快:
——啊,上次手机没电了,后面给忘了。
沈易看着那条消息,笑笑,电梯门开,他走了出去。
小区是高档小区,每个门都采用的电子密码锁。他输完密码,门嘀嗒一声开了。
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玄关处的灯,房子依旧寂静,客厅灰暗。他弯腰拉开鞋柜,一双黑色的马丁靴带着泥土放在最上面一层。他顿了顿,拎出拖鞋,换上。
随后他走到主卧敲了敲门,房间里传出窸窸窣窣的穿鞋声,再是啪嗒啪嗒地拖鞋拍地的声音,最后是他小姑扭开门锁,穿着墨绿色睡衣揉着眼出现在他面前。
“回来了。”沈律的声音有些瓮,勉强适应了外面的光线,眯着眼看他。
沈易打量了她的四肢和脑袋,点点头,又转身去了客厅倒水喝。全程没有一丝要说话的意思,沈律也习惯了,每次出任务回来,沈易总会把她全身上下扫视个遍,看她是否健全。
她也走到客厅倒了杯水喝,今天一回到家就累趴了,匆匆洗了个澡和头躺床就睡。
“又有什么案子?”沈易比她高一点,捏着玻璃杯仰头喝水时余光觑她。她的眼下有一片青色,在冷白皮肤衬托下,格外醒目,神态也略为疲倦,一看就是熬了夜。
沈律咕噜咕噜喝了一杯,喉咙里满是冰凉,她说:“你别管,反正有你小姑呢。”
沈易放了杯子,心中了然,似笑非笑地说:“我才懒得管。”
沈律笑了笑,一双狐狸眼盯着他,拖着调调道:“行,懒得管。”
“明天有空么?”
沈律右手覆上后颈,揉了揉脊椎,左右动了动脖子,脖子上戴着一根细细的银链子,坠着的是个金戒指,只不过被她的手臂遮住了一大半。沈律闭着眼,不疾不徐地问:“有事?”
沈易目光滑过银链,落在她露出来的右手小臂外侧上。
本来白皙光滑的皮肤,上面穿着一条差不多六七厘米的狰狞疤痕,那是沈律一次抓捕罪犯时被钢筋硬生生划过留下的痕迹。记得那天去医院看她时,她的脸已经白得不正常了,连唇色都是白色的,没有一丝血色,衬衫被血染得东一块西一块,头发散乱,脸上、腿上乌青发紫,狼狈极了。
他小姑那时还笑得出来,甚至反过来安慰他:“小易,你看小姑又抓住了一个渣滓,你们又安全了一分。”
“看我这光荣之痕,干嘛呢。”沈律没好气地说着,把滑到手肘处的袖子撸下去。
“我们准备去南区的元山寺庙烧香。”沈易偏过眼睛,目光落在灰色的沙发上。
沈律了然地点点头,说:“看来需要我当司机啊,石乐的主意吧?那小子贼精,你们这些理科学霸都精。”
“不过,你明天不去学你的散打了么?”她把手搭在红木椅背上,有一搭没一搭叩着,又说:“我明天一早得去市局开会,你们大概什么时候去?”
“跟教练请假了,八点。”
“……你们不睡懒觉么?”
“你以为我们是你。”沈易瞥她,脸上透着“你个懒货”的嫌弃表情。
沈律立马叉着腰,习惯性挑眉,理直气壮道:“那不是睡懒觉,我那是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
沈易嗤笑,似乎听了个天大的笑话,无情拆她台:“是啊,工作吹瓶到一两点,为人民服务到酒吧。”
哪年的老黄历了?沈律无奈。
“……你知道么,你爸妈以前想把你扔了,是你小姑——”
“记得明早早点起来,我去洗澡了。”沈易打断,他都不用猜,又是那句“你小姑我徒手刨垃圾坑给你捡回来”这种哄小孩的玩笑。
沈律眯了眯双眼,改抱胸,无所谓笑笑,打了个哈欠,踩着拖鞋去关了玄关灯和客厅灯回了卧室。
她的卧室以黑白灰三种颜色为主,布置得简单大方,像男生的卧室。她只开了床头灯,光亮集中聚在床头边一团,以晕染的方式浅浅照在了各处。
床头柜上放着一张两人合照,里面的男人帅气高大,穿着裁剪得体的黑西装,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他头发都整理得很精细。
他右手揽着漂亮女人的肩,笑对着镜头,虽然有些僵硬和不自然,但看得出来,他很高兴。而他身旁的女人,穿着一身复古红色长裙,长得有些妖气,笑得格外灿烂,狐狸眼里洋溢着幸福。他们身后是水池,那是高档别墅区里的水池,夏末初秋的阳光很温柔,背后还有被云遮住的太阳,光斑照在她漆黑的长发上。
怎么看,都是未来无限好的场景。
她还记得那天他在她哥家和他们一家吃饭局促和紧张的样子,向来沉稳的面孔因为她爸一个打量的眼神,抿着嘴巴不敢说话,脑门直出汗。坐立难安中,一会跟着她去厨房,一会帮忙擦桌子。她哥那天也难得地喝了酒,一家子高高兴兴,最后还让司机给他们在别墅门口中央的水池拍了张照片。
合照片边上摆了一张单人照,比合照尺寸大些。
和合照是同一个年轻男人,不过这上面的他穿着警服,庄严肃穆,目视前方,炯炯有神。明明是最简单的黑白色,却能刺得人双眼发疼。
沈律从回忆中抽出思绪,眼眶有些胀痛,她抬手遮住了眼睛,另一只手轻轻抚摸颈间的戒指。
当初她说,以后要结婚,一定要向父母辈那样,用最普通的金戒指把两个人圈住一辈子。后来,他求婚,买的是白金戒指,说结婚的时候换成黄金的。虽然他们这行,工作不能佩戴首饰,结婚戒指也不能,但她还是很高兴。
她幻想和他办个中式婚礼,一起住进这婚房,以后再要个孩子,他们会白头到老,就算老死,骨灰盒都放在一起,戒指也放在骨灰盒里。下辈子还要遇见。
可她没想到,没等她穿上婚服,没等住进新房,没等和他白头到老,没等和他老死,他就先去下辈子等她了。
终究一滴清泪划过,余生幻想为梦。
灰色枕套晕出了一抹深色。
清宴,你说,世界上那么多圆满,为什么就不能分给我们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