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云却觉得不对劲,她拉住其中一名收银员,跟她说先看看情况,待会再出去。
但她话刚说完就被那个老太太给推了一把,对方疾言厉色,说她要不想走就待在这儿好了,但是不能耽误她回去,她孙子下午放学,她还得回家做饭呢。
那老头也不满的跟着嘟囔了她几句,收银员见状只好壮着胆子偷偷拉开门,想看看能不能绕过面前的动乱,从超市后门跑出去找人。
导购员是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没跟着两个年轻的收银员一起出去,而是站在门口,偷偷拉开一条缝,想看看那两人到底能不能跑出去。
很遗憾,两人在走出衣服区域时,由于看到一个丧尸正趴在一个人的脖子和胸口上撕咬,场面过于血腥残暴。
其中一个收银人吓得腿一软跌倒在地,声音惊到了丧尸,随即丢下正在撕咬的那一个,转而向收银员扑来。
另一名收银员见状立刻转身往回跑,但还不等她跑到之前的小门处,突然就被货架后跑出的另一个丧尸扑倒在地,紧接着就是尖叫和撕咬声。
导购员吓得猛然将木门关上,并喀嚓上了锁。
站在她后面的程思云也看到了这一幕,一瞬间脸色变的煞白。
事情好像比她想的还要严重的多,他们......不一定出的去了。
后面的老头老太太虽然没看清外面的场景,但是门外的尖叫、嘶吼、奔跑的声音不绝,不用去看也知道外面乱成了什么样。
活了一大把岁数的人,竟然比她们两个年轻的还要慌。
后来他们在这个小屋里待到半夜,听着外面的声音逐渐变小,老头老太太撑不住了,但导购员可不是那两个年轻的收银员,任他们怎么说都无动于衷,反正就是不出去。
程思云也不动,而且对两个老东西厌烦不已,要不是他们,那俩小姑娘也不会死。
又撑了一夜,老头老太太撑不住了,第二天早上趁着外面没动静,想悄悄出去。
结果不用想,外面的丧尸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只不过一个个都因着声音的原因挤在了门口那里,没到她们所在的这片区域来而已。
程思云当时饿的浑身没力气,她坐在地上闭着眼睛数数,数到三十五时,听到了老头老太太的惨叫声。
也就是这个时候,导购员突然打开了门。
程思云猛地睁开眼,她诧异的看向呆呆站在门口的导购员,不明白她怎么了。
超市里白炽的灯光打在导购员身上,在她慢慢向右扭动脖子时,程思云看到了她脖颈上的道道青筋。
她忽的一下瞪大了眼,随后脑子还没发出指令,身体已经弹跳起来,上前一步猛地一把将导购员给推了出去,然后立马关门锁门。
果不其然,被她推出去摔倒在地的导购员不多大会就发出了和那些丧尸如出一辙的嗬嗬声。
就这样原本六个幸存者,最后只剩下她一个。
又饿着肚子撑了一夜,等到第三天的时候,饿的头晕眼花的她,不得不出去找吃的。
连续两天,程思云终于发现了这些丧尸的特性:只要你不发出声音,就算你在它旁边,它也发现不了你。
知道了这一点,她对自己活着出去又有了希望。
第八天,程思云决定开始杀丧尸。
因为没经验,所以选中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矮小的老太太。
她从厨房用品那里选了一把长形的尖刀,在尝试了五次还是六次后,带着满身黑血的她发现,只有把脑袋砸碎才算彻底将其给灭杀。
于是她果断果断放弃尖刀,重新选了一块厚重的木头菜板。
一砸一个准,而且两三下就能把脑袋给砸碎,可比用刀容易多了。
彼时程思云并没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直到第二十天,第三个菜板在她手里断成两半,并且只要一下就能把丧尸脑袋拍碎,她才发觉自己好像跟以前不同了。
当然,心境也变了。
她早就不再慌乱了,反正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慌也没什么用。
只是睡着的时候还是免不了会想念荔枝和奇奇,也不知道苏城是个什么情况,不会跟这里一样吧?
......
程思云没有哭太久,她很快整理好情绪,跟着白荔她们一块收东西。
往外搬的时候白荔惊讶的发现,程思云竟然能轻轻松松扛起两个蛇皮袋,其中一个还装了不少洗洁精洗衣液之类的,原本这一袋是给江明朗扛出去的,没想到被她率先给扛了起来。
看着好友吃惊的表情,程思云心里不免得意,面上却一派淡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力气突然就变的很大,唉,控制都控制不了。”
白荔抽了抽嘴角,斜睨着她问道,“所以你杀丧尸选择把它的脑袋拍碎?”
“嗯,很简单的,一下就碎了。”
白荔:......
她知道自己好友向来不聪明,但还是忍不住鄙视她,“程思云,难道你不觉得把脑袋砍掉比拍碎要简单?”
“脑袋砍掉了它就不会咬人吗?”
白荔:......
程思云看着白荔的表情,惊了,“真的不会咬?可有一次我把一个丧尸的脖子砍掉一大半了,它还张着嘴巴要咬我。”
“......赶紧搬东西吧,你这脑子以后别动了,让你干啥就干啥。”
程思云理所当然道,“有你在我为什么还要动脑子?”
白荔心累,叫白杨,“我继续装,你带你思云姐上去。”
白杨扛着一大袋纸巾,咧着嘴走在最前面。
他们并不是要把东西扛出去放车上,而是先扛到一楼的楼梯口处,要带走的都先放在这儿,等最后再一块扛出去。
“小杨你不要再扛了,去帮忙装东西,我一个人扛就够了。”
她说完又对白荔道,“超市的库房在那边,不过上锁了,我之前怕弄出动静,所以没打开。”
这对江明朗来说是小事。
两个小时后,他们开始往车上搬东西。
把吉普车和两辆卡车全都装满后,白荔开始去二楼扫荡。
二楼是女装和内衣店,每家店都扫不现实,她便带着夏敏和程思云专门捡运动休闲类的扫,内衣却是不分种类,全带走。
偶尔会碰到一两个被困在店里的丧尸,顺手就杀了。
她和夏敏两人打包,程思云往楼下扛。
白杨一个人跑去了三楼,这里是鞋子和床上用品。
他果断选择了拿床上用品,都是包好的,拎起来就走。
江明朗守在一楼,一方面是有丧尸听到动静往这边来,另一方面则是他想去化妆品区域,给媳妇拿点护肤品。
白荔虽不爱化妆,但是护肤品还是需要的。
只是护肤品专区距离前门比较近,而那里的丧尸又非常多。
江明朗尽量一点声音不发的往那边挪移,两把又薄又轻的刀子飞舞着从一个个丧尸的脑中穿过,再一个个倒下。
等他用纸袋拎了六大袋护肤品出来,正好碰到程思云扛着一个太阳能下来。
江明朗眉头一挑,小声问,“这上面还有电器呢?”
之前光忙着找建筑用料和发电机柴油汽油,找太阳能的计划就放在了后面,没想到今天倒是遇上了。
“大哥,这里是商场,里面还能没电器?”
程思云翻个白眼,转身扛着太阳能往外走。
“程姐您歇会,我去搬。”
上上下下也不知跑了多少趟,程思云确实也累了,她接过张少达递给她的矿泉水,打算靠在卡车上歇一会。
只是仰头喝水时,眼角余光却瞥到路口有道人影一闪而过。
程思云一边咽下口中的水,一边扭头去看。
有风吹过,几片树叶打着旋的从路口飘过。
她仰头看向阴沉沉的天空,心想,快下雨了吧?
好在没多大会卡车就装满了,江明朗跟张少达将上面附带的帆布把东西盖上。
临走前白荔看了眼一楼被杀的至少一半的丧尸,另一半仍旧堵在前门处,呆滞的朝着外面嘶吼。
她照旧用铁管把玻璃门的把手插上,让这些丧尸仍然待在商厦里。
但当他们正要启动离开时,路口处突然驶来两辆越野车。
后门这边的路虽然看着不窄,但也仅供一辆卡车的宽度,怎么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得怎么倒出去。
另外一头有不少障碍物,出不去。
所以那两辆越野车等于把他们给堵在了后门的巷子里。
然后第一辆越野车的车窗里探出一颗光头,先是眼睛晶亮的打量了翻三辆装满货物的大卡车,然后看向距离他最近的江明朗,似笑非笑道,“兄弟,挺厉害呀,半天时间竟然装了这么多。”
他话音落下,紧接着后座车门打开,再加上第二辆车里下来的,总共有九个人。
人人手里都拿着刀,只有还坐在车上的光头,手里晃着一把手枪。
“识相的,车留下,人走。”
这家商超他们早就看中了,只是丧尸太多,就想着过段时间再过来。
之前也不是没勘察过后门,但当时这里也挤的满满的丧尸,再加上地下一层的情况不明,便没有冒然行动。
哪料到竟然会被人截胡!
这怎么能行呢?
光头看着江明朗那身气势,感觉不是普通人。
他没下车,只是将胳膊搭在窗户上,举起手里的枪对着他,虽依旧是刚才那种笑着的语气,但身体已经带了几分戒备。
“你们要是不想走也可以,那就把命啊......”
他话没说完,一把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刀扎穿了他的手腕,枪也掉落到地上。
“光哥.......”
“枪,快捡枪。”
只听噗的一声,跑过来正要弯腰捡枪的男子,突然一头栽倒在地,再没了动静。
光头一见立刻捂着流血的手腕缩回车里,并立马关车窗。
他瞪大眼看向江明朗,心道自己感觉果然没错,这个人不简单!
但是,晚了!
也不知这人怎么弄的,光头只看到两道流光在前方嗖嗖的划过,紧接着他的人便一个接一个倒下。
都没发出一丁点声音,就这么让人给灭了。
这是......魔鬼吧?
他妈的怎么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动手?
他想逃走,但悲催的是,后面的路被自家的车给堵住了,而且司机还跟着一起下车了。
当然,这会也跟着一起无声无息的趴在地上了。
“光、光哥?”
司机颤着声音问光头,“现在怎么办?”
他俩都不敢下车,因为知道一旦下车那就是一个死。
“达子。”
张少达一声不响上前,一拳将驾驶座车窗打碎,接着一把抓住司机的脑袋,嘭的一下砸到方向盘上。
司机眼冒金星,口鼻流血,接着脑袋一歪闭上了眼。
光头见状慌忙拉开车门跳下车,转身就往路口跑。
张少达看着对方惊慌失措的脚步,很是诧异,这人真的一点异能都没有?
没有异能就敢来打劫他们?
凭什么?
哦,想起来了,凭他手里刚才玩的那把枪。
张少达走过去弯腰将枪捡起来,与此同时,前方路过传来嘭的一声响,是脑袋撞到墙上的声音。
光头刚跑到路口,眼看着就能拐弯了,以为自己有了生的希望,却不知哪里冒出来一堵墙。
他跑的太急,根本刹不住车,所以一头撞到了土墙上,接着被反弹摔倒在地。
张少达解决掉光头,将两辆越野车倒出巷子,意外的从车里搜到两桶油。
其实也不算意外,如今还有能力开车外出的,大多都会在车里至少放一桶油。
毕竟车子开出来还得开回去,但外面已经不能保证可以找到汽油了。
他把油提出来,又把这两辆车的油箱里剩的油抽出来,这才回到自己开来的那辆卡车上。
......
云溪村。
为了很好的完成妈妈交给的任务,在出发去云溪村之前,江奇给自己和小五,以及小哼小哈做了个造型。
他把太奶的蓝色围裙当披风披在身上,还在脖子上打了个结。
然后又翻出自己的一条蓝色秋裤,披到小五身上,裤腿当绳子系在它脖子上。
再翻出两个红领巾,这还是去年他即将要上小学,爷爷给他买的呢。
他把红领巾给小哼小哈系上。
上下一打量,嗯,不错,很好,很威风。
“出发!”
奇奇爬上小哼的后背,小五爬上小哈的后背,三狗一孩,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