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间,是知青下乡扶贫的浪潮。
女主沈清灵是从京都下乡的知青,被分配在了原主所在的村子,红旗村。
女主人美心善,热情爽朗,互助友爱,尊老爱幼,所有当代美好的词汇都可以用来形容她。
她有个竹马,叫温晨宇,听说是特意为了女主下乡的,就为了能随时照顾他的小青梅。
奈何女主是男主的,竹马不敌天降。
男主是从b城来的,叫苟东溪。
一群知青的目的地相同,又很巧的坐在了同一趟绿皮火车上。
至此,男女主的感情线也开启了。
在经过一系列痛彻心扉的情感经历后,男女主最终修成正果。
而女主的小青梅温晨宇,除了心痛的表示祝福他们外,又成了女主行走的钱袋子,为男女主的事业添砖加瓦,至死不悔。
这么看,跟原主也没什么关系,是吧?
奈何,原主有三个疼她入骨的哥哥。
原主白菜,出生在红旗村,父亲白天是红旗村的村长。
原主上面有三个哥哥,各个生的人高马大,是干活的一把子好手。
白母已经生了三个小子了,在她又一次怀孕后,她无数次祈祷自己生个贴心的小棉袄,也许老天爷听见了白母的祈求,还真就生了个闺女。
原主作为家里的老幺,自然是被全家如珠如宝的对待,三个哥哥更是把他们的妹妹当成了眼珠子一般的护着。
奈何原主这孩子,倒霉啊。。。
喝凉水噎着,走路平地摔,就连天空路过的小鸟都得在她头上拉一坨鸟屎再飞走。
按理说,白天是红旗村的村长,家里还有三个壮劳力,日子该是过的红红火火吧?事实上也的确是。
在这个年代,家家都吃不饱的日子,原主家可以说富得流油。
三个哥哥也时常进山偷摸给原主猎点好吃的打打牙祭。
有一次,三个哥哥为了给原主弄点好吃的,晚上的时候偷摸上山了,三个小伙子合力弄死了一头野猪,老大白建国想把野猪卖去黑市,换来的钱给小妹买点的确良布做新衣,再买点小姑娘爱吃的零嘴,这个想法自然是全票通过。
老二白建业,老三白建军和大哥白建国趁着黑夜,他们就把猪弄下山藏起来了,只等第二天,套上自家马车去镇上黑市卖掉。
说来也赶巧,三兄弟在黑市卖了一整头野猪,卖了整整五十块钱。
这年代,五十块钱,了不得啊。
他们兄弟还没走出黑市,就被派出所的人给按住了,最后的罪名,薅社会主义羊毛,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女主在公安局民警的身后,看着这群人被抓走,她心里也很不舒服。
但是作为正义的一方,她并不觉得自己举报黑市有错。
黑市就不应该存在,东西贵的离谱不说,还不好买,花那么多冤枉钱,为什么不去集体的供销社?
黑市的存在,坑害了多少人的血汗钱?
最后派出所奖励举报黑市点儿的女主五百块钱,还有一面锦旗。
作为红旗村的村长自然也被撸下来了,换了一个以前跟他竞争村长位置的王麻子。
没了村长的头衔,家里三个儿子也进去了,白母在这一连串的打击下病倒了,不到一年时间,人就没了。
白天更是,头发花白了不少,但他得咬牙挺着,因为他还有个闺女要照顾。
而原主,则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失足掉进了离家很远的水库里,淹死了。
白天遭受不住家破人亡的打击,最后死在自己的家里,很久之后才被人发现,都臭屋里了。
白家三兄弟出狱后,才知道所有事情的经过,他们心里怨恨女主,是女主间接导致了他们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这时候的女主,已经和男主离开红旗村,在京都混的颇有成绩了。
想要扳倒他们,何其艰难?
但是面对这些困难,他们三兄弟没有退缩,埋头苦干挣钱,当他们小有成绩的时候,男女主已经是大富豪了,三个哥哥时不时用自己微弱的力量干扰男女主。
可是蜉蝣岂能撼大树?
最后被男主随意安了一个罪名,哥仨儿又进去了。
只是这次他们没那么好运,男主让监狱的人多关照关照他们,最后三个人悄无声息的惨死在狱中。
过了N年后,女主才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流下了几滴鳄鱼的眼泪。
大结局。
.......
【本世界的气运子是从京都来的知青,温晨宇。菜菜的任务就是为气运子诞下子嗣。】
【收到。】
温晨宇,京都人。
温家和女主家是对门邻居。
温晨宇是家里的老大,他还有个弟弟,温晨阳。
报名下乡肯定不能让年纪小的弟弟去,所以温宸宇主动报名了。
温母对两个儿子向来都是一碗水端平,尽量做到公平。
既然老大下乡,那肯定要为他准备好一切。
下乡苦哇,她也舍不得大儿子遭罪。所以,钱,粮票,糖票,肉票,满满的给他塞了一口袋,温母就差把家也直接搬去了。
作为弟弟的温晨阳也没有任何心里不舒服,他知道自己年纪小,不能下乡,所以给哥哥多少东西都是应该的。
温母倒是打趣了一下大儿子,“咱家对门的沈清灵也下乡,好像和你是一班火车。”
温晨宇疑惑,“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怎么也轮不到她吧?”
温母‘嗐’了一声,小声点跟大儿子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沈清灵在家有多受气,我都怀疑那孩子不是李桂花(女主母亲)亲生的,哪有这么磋磨孩子的。”
倒不是温母夸张。
沈清灵在家可以说是非常透明的存在。
家里饭她要做,衣服要洗,房间她要收拾,大冬天的还不能烧热水洗,只能用冷冰冰的水。用李桂花的话就是,煤炭不要钱啊?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以为这就行了?
她还得伺候爸妈,大姐,大哥二哥,端个茶,倒个水,都是她。
就跟古代的丫鬟没区别。
沈家人口多,家里没那多卧室,沈父沈母一间卧室,大哥二哥一人一间,姐姐住在客厅,她住阳台。
冬天的冷风刮的人脸疼,她每天都要在被窝里蜷缩起来睡,以保证体温不流失,能暖和些。
..\/
温晨宇倒是没什么感觉,“妈,你有那时间说她,不如帮你儿子看看有没有什么落下的。”
温母一拍大腿,“哎呀,你衣服....”
说完又急匆匆的去了大儿子的卧室翻找衣物。
就这样,温晨宇在温父温母和弟弟不舍的目光中,上了开往红旗县的绿皮火车。
女主自然知道她家隔壁的温晨宇,一路上都在和他套近乎,但温晨宇表情淡然,显然不太想和沈清灵套近乎。
七九年,开放高考,温晨宇没去读书,而是被家里弄了回去,他开始在商业上钻营,最后挣了盆满钵溢。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女主,她看着打扮得体的温晨宇,以叙旧之名约见他。
但温晨宇拒绝了,最后女主支支吾吾说想借钱,自己做点生意。
温晨宇本是不打算借的,他和沈清灵根本就不熟,谁会把钱借给一个不熟悉的人?
最后女主跪下求他,哭的不能自已,诉说自己这些年好不容易逃离家的魔爪,想过几天好日子,最后温晨宇只说俩字,不借,然后转身走了。
最后女主不知道怎么找到了温晨宇的父母,又说了什么,温母心软答应了。
就是这一次,让男女主的人生直接起飞,最后做大做强。
但女主心里有疙瘩,当年她都下跪那么求温晨宇了,温晨宇都不同意借给她钱。
女主把这些话告诉了男主。
男主自然是要为自己媳妇儿出气的,王霸之气全开,最后导致温家破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