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382年,朕坐在这大明的龙椅之上,俯瞰着这万里江山,心中虽有着对天下初定的欣慰,可也满是忧虑啊。这朝堂之上,官员众多,虽说大多都是朕精挑细选出来为朝廷效力的,可人心难测,难保不会有人暗中结党营私、贪污腐败,或是尸位素餐、懈怠政事。朕深知,若想这大明的吏治清明,江山永固,非得有个强有力的监察机构不可,于是,朕决意设立都察院,以强化对这朝野上下的监察之力。
《明史·职官志二》记载:“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司狱司,司狱六人,从九品。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在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儹运,印马,屯田等事。”朕每每看着这记载都察院规制与职责的文字,便觉责任重大,这都察院一旦设立,那便是朝廷的一双锐眼,要时刻盯着那些官员的一举一动,关乎着吏治的清正与否,关乎着朝廷的纲纪能否严明,绝容不得半点马虎,而这也为围绕“1382年 设都察院强化监察”的故事搭建起了基于史实的框架,让那段满是权衡、监督与朝堂百态的历史岁月有了清晰可寻的脉络。
且说在这应天府里,有个名叫徐清的年轻书生,自幼便熟读经史,心怀报国之志,一心想着能入朝为官,为这大明的江山社稷出份力。可他为人刚正不阿,最看不惯的就是那官场中的歪风邪气,听闻朝廷要设立都察院,心中顿时燃起了一股强烈的向往,想着若是能进入都察院任职,那便可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去揪出那些不法之官,还这官场一片清明。
徐清的父母皆是本分的百姓,靠做些小买卖维持生计。父母听闻他这想法后,心中有些担忧。母亲拉着他的手,眼中含泪说道:“儿啊,那官场复杂得很,你这性子又太直,若真进了那都察院,去监察那些官员,保不准会得罪不少人,万一遭人报复,可如何是好呀。”
徐清却笑着劝慰道:“娘,您莫要担心,孩儿心中自有分寸,这大明的天下,若无人去整治那官场的乱象,百姓何来好日子过呀。孩儿就是想做那拨云见日之人,让这朝堂能清正廉洁,为陛下分忧呐。”
父亲在一旁听了,皱着眉头说道:“你这孩子,就是太执拗了,不过你既然心意已决,那便去试试吧,只是万事要小心谨慎呐。”
徐清点点头,说道:“爹,您放心吧,我定会小心行事的。”
在朝堂之上,朕召集了吏部、刑部等一众大臣,商议这设立都察院之事。
吏部尚书出列,躬身说道:“陛下,这都察院的官员选拔,当以品行端正、刚正不阿者为先,毕竟他们肩负着监察之责,若是自身都不正,那如何能去监督他人呀。”
朕微微点头,说道:“爱卿所言极是,这选拔之人,不仅要有学识,更要有那敢于直言、不畏权贵的气魄,可不能让那些溜须拍马之徒混进都察院呐。”
刑部尚书也上前说道:“陛下,臣以为,都察院的职权需明确且有力,既要能监察百官日常的政务行为,又要能对那违法乱纪之事及时查处,如此方能起到震慑作用呀。”
朕思索片刻,说道:“嗯,刑部说得对,这都察院的职权,就得清清楚楚,让那些官员知道,只要犯了错,便逃不过都察院的眼睛,绝不能让他们心存侥幸。”
大臣们纷纷各抒己见,有的说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都察院的官员进行定期考核,以防他们懈怠职责;有的说要设立举报机制,让百姓也能参与到对官员的监督中来,朝堂上一时热闹非凡,都在为这设立都察院之事出谋划策。
经过一番商议,都察院的各项事宜便开始筹备起来了。
朝廷贴出了告示,招募有志于监察事业的贤才进入都察院任职。徐清看到告示后,毫不犹豫地就去报了名。
负责招募的官员见他眉清目秀,透着一股正气,便问道:“小伙子,你可知这都察院的职责重大,日后要面对的,可都是些朝中的官员,稍有不慎,便会惹来大麻烦,你为何还想加入呀?”
徐清拱手答道:“大人,学生自幼便痛恨那官场的不正之风,如今朝廷设立都察院,正是给了学生一个机会,能为整治吏治出份力,学生愿以一身正气,去监察那些不法之事,还望大人成全。”
那官员听了,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好,有你这等志向,倒是个可造之材,那便算你一个了,不过日后可得好好磨砺自己,莫要辜负了朝廷的期望。”
徐清兴奋地应了下来,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入职。
随着时间的推移,都察院终是设立起来了,那崭新的衙门,透着一股威严之气,让人望而生畏。
徐清入职后,被分配到了十三道监察御史之中,成为了一名正七品的监察御史。他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每日里都刻苦钻研朝廷的律法、政令,熟悉各种监察的流程和要点,一心想着早日能有所作为。
一日,徐清听闻有官员在地方上私自加征赋税,中饱私囊,百姓们苦不堪言,心中气愤不已,便决定前去调查此事。
他带着几个随从,乔装打扮一番,悄悄来到了那个地方。一到那儿,便看到百姓们个个面露愁容,生活十分困苦。
徐清拉住一位老者,问道:“老丈,学生听闻此地的赋税颇高,不知是何缘故呀?”
那老者唉声叹气地说道:“唉,官爷有所不知啊,那新来的县太爷,说是上头有令,要多收些赋税,可咱百姓心里都明白,这哪是上头的意思,分明就是他自己想捞钱呐,咱这日子可真是越过越难了呀。”
徐清听了,心中已然有了数,便又暗中去打听那知县的日常行径,发现他平日里生活极为奢靡,时常收受当地富商的贿赂,种种迹象表明,这知县确实存在贪污腐败的行为。
于是,徐清便收集好了证据,准备回都察院弹劾这知县。
可就在这时,那知县不知从哪儿得到了消息,知道有御史在调查自己,心中害怕,便想着法子来拉拢徐清。
他派了一个亲信,带着厚礼,找到了徐清住的地方,那亲信满脸堆笑地说道:“大人,我家老爷听闻大人在此地办事辛苦,特备了些薄礼,还望大人笑纳,这往后啊,若是大人有什么需要,我家老爷定当全力相助呀。”
徐清见状,脸色一沉,喝道:“哼,你把我徐清当成什么人了?我身为监察御史,职责就是查处你们这些贪官污吏,你这是想贿赂我,让我徇私舞弊吗?我告诉你,莫说这些礼物,就是金山银山摆在我面前,我也不会动心,你且回去告诉你家老爷,让他等着朝廷的惩处吧!”
那亲信见势不妙,灰地走了。
徐清回到都察院后,便写了弹劾的奏章,将那知县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地罗列了出来,呈了上去。
都察院的上司们看了奏章后,对徐清的刚正不阿很是赞赏,当即决定派人去核实情况,若属实,便严惩那知县。
经过一番核实,那知县的罪行确凿无疑,最终被朝廷革职查办,百姓们听闻后,欢呼雀跃,纷纷称赞都察院的公正严明,徐清也因此在都察院中小有名气,众人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而在朝堂之上,那些官员们听闻此事后,心中也是各有想法。
有的官员暗自警醒,想着日后可得小心行事了,这都察院的监察可不是吃素的;有的官员却心中不屑,觉得徐清不过是运气好,查出了个小知县,便出了风头,还想着找机会打压一下他呢。
有个平日里就喜欢拉帮结派的官员,对身边的同僚说道:“哼,这徐清,不过是个愣头青,真以为自己能凭着一股劲儿,把这官场都查个遍呀,等哪天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有他苦头吃的。”
同僚却劝道:“兄台,如今这都察院刚设立,风头正盛,咱还是先收敛些,莫要触了霉头呀。”
随着都察院的运作,越来越多的官员被监察到了。
有一回,在巡视京营的过程中,都察院的御史们发现有将领克扣士兵的军饷,导致士兵们士气低落,军备也疏于管理。
徐清参与了这次调查,他深入到士兵当中,了解情况,士兵们见有御史来为他们做主,纷纷哭诉着自己的遭遇。
徐清听了,心中怒火中烧,对着那负责的将领质问道:“你身为将领,本应关爱士兵,保障军备,可却克扣军饷,你可知这是何罪?”
那将领起初还想狡辩,可在证据面前,也只能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这事儿一传开,军中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其他将领们赶紧自查自纠,生怕被都察院盯上,京营的风气也渐渐好了起来。
在民间,百姓们对都察院的设立那是拍手称快,觉得这下朝廷是真的要整治那些贪官污吏了,往后的日子也能更有盼头了。
在应天府的街头,一位老者对旁人说道:“这都察院设立得好啊,那些当官的,往后可得好好做事了,不然,随时都可能被查出来,咱老百姓也能少受些欺负咯。”
一个年轻后生也附和道:“是啊,咱就盼着这都察院能一直这么厉害,把那些坏官都给揪出来,让咱大明越来越好呀。”
而徐清在这一次次的监察过程中,也越发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虽然得罪了不少人,可他心中毫无畏惧,想着只要能让这大明的吏治清明,自己就算付出再多也是值得的。
在这同一时期,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着各自的监察机构以及对官员监督等方面的情况,且与1382年设都察院强化监察有着诸多关联与可比之处。
在英国,当时正处于中世纪晚期,其对官员的监督主要依赖于贵族议会以及教会的力量。贵族议会中的贵族们会相互监督,防止有贵族在地方上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不过这种监督往往是出于维护自身阶层利益的目的,对于那些与自己同属一个阵营或者有利益关联的贵族,即便有不当行为,也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教会则会从宗教道德层面去审视官员的行为,对于那些违背基督教教义的行为进行谴责,但缺乏实际的惩处权力,不像大明通过都察院这样专业、权威且有明确律法依据的机构来进行全面监察,体现出不同国家权力结构与监察机制的差异,英国重贵族议会与教会有限监督下的官员管理,大明则重朝廷设立专业机构下的全面监察。
在法国,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国王虽然重视对官员的管理,但监察方式相对较为松散。一方面,国王会派遣钦差大臣到地方巡视,查看官员的政务情况,可这种巡视往往是不定期的,而且容易受到地方贵族的干扰,难以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另一方面,法国有着浓厚的贵族等级制度,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内有较大的自主权,对于他们的行为,国王很难做到全面有效的监督。与大明设立都察院,有着固定的官员编制、明确的监察职责以及系统的监察流程相比,法国的监察显得随意且缺乏力度,体现出不同国家治理理念与监察规范程度的差异,法国重松散钦差巡视与贵族自主下的官员监督,大明则重朝廷统一规范下的专业监察。
在奥斯曼帝国,其疆域辽阔,对于官员的监督有着浓厚的宗教和民族色彩。在宗教方面,伊斯兰教的神职人员会依据宗教教义,对官员在道德、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对于那些不符合教义的行为进行告诫和约束;在民族层面,奥斯曼帝国的统治阶层会从不同民族中选拔官员,通过民族之间的相互制衡来防止权力滥用,同时也会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督机构,但这些机构往往要受到宗教势力和贵族阶层的影响,在行使监察权力时会受到诸多限制,不像大明的都察院能够独立且强有力地开展监察工作,体现出不同民族宗教构成与监察权力独立性的差异,奥斯曼重宗教民族多因素影响下的受限监察,大明则重朝廷主导下的独立权威监察。
在威尼斯共和国,作为商业城邦,其对官员的监督主要侧重于商业领域。商业议会会对负责商业事务的官员进行监督,查看他们在贸易税收、市场管理、港口运营等方面是否存在舞弊行为,以保障商业家族的利益和城邦的商业繁荣。监督方式多是通过账目审查、同行举报等手段,不过这种监督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商业事务上,与大明都察院可以监察内外百司、涉及诸多领域的全面监察不同,体现出不同发展模式与监察重点的差异,威尼斯重商业利益考量下的专项监察,大明则重综合政务领域下的全面监察。
在阿拉伯地区,部落众多,各部落内部对于首领和有权力者的监督,多是依靠部落长老们依据部落的传统习俗和道德规范来进行。部落的治理相对较为松散,对于权力的监督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往往是根据部落成员的反映以及长老们的主观判断来认定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处罚方式也多是在部落内进行公开谴责、罚款或者剥夺一定的部落权益等相对简单的手段,不像大明通过都察院有着严格的律法和规范的监察流程来对官员进行监督惩处,体现出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与监察执行形式的差异,阿拉伯重部落习俗主导下的松散监督,大明则重朝廷律法规范下的专业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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