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暮切实地感受到了少年郎的决绝,进而颤抖不停,并非失温的痛苦,而是心灵的摇晃。
“我不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你的痛苦,但能做些别得。如果你想活着,我会是你最锐利的剑和最坚实的盾,如果你已无法再活下去,我会是你去往碧沉湖上忠实的陪伴。”
“你真的那么爱我吗,爱我这样一个罪人,爱我这样一个不配为人女的人。”
“我发誓,这一辈子我只爱齐暮,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就算她要我...”
齐暮堵住他的嘴,眼泪漫过纱布,顺着丧失胶原蛋白的脸颊流下,在滢滢月光下反射出令人感伤的眩光。李之罔先是诧异,进而闭上眼,静静体会寂霾中的一切。他感觉到眼泪沾湿他的下颌,感觉到两只笨拙的舌头分开又交合,感觉到命运终于在这一刻点头,许诺他和她的过去不再孤单,未来更会牢牢捆绑。
良久,二人才不舍地分开。
“为了你,我会努力活下去的。”齐暮靠在他怀中,“而且,我也爱你。”
从兆天年六月初七的雨日相逢,到兆天年的七月十号的月夜今晚,历经两年一个月零二十二天,年轻的少女终于确信她与他的相遇不是偶然,上天注定只有他才能拯救她。
“我们先把衣服换了吧,天这么黑了,怕是要冻凉。”李之罔还是比较务实。
“嗯,你帮我。”
尽管齐暮在回想起一尽过往后已切实地拾起丢失的本能,但她却不想再故作逞强,而只想极尽所能地依靠少年郎。
...
在帮助齐暮重新拾起生存的动力后,二人很快就离开了朝圣山。出乎他们的预料,苏掌柜一家并没有离开,在确认齐暮已经恢复正常后,替囡囡向她道了歉。随后苏夫人便贴心地带齐暮去洗浴,毕竟她虽更了衣,但奔逃途中身上还是沾了些污秽碎叶,而且还有些不易察觉的擦伤和划口,这是身为男子的李之罔难以注意到的。至于李之罔,则是去和苏掌柜饮酒,并在宴席上得到了一个消息,原来苏掌柜的家乡离朝圣山有一段距离,恰好就在与岚望城一样的方向,两家遂决定并做一伙,一起上路。
此后便再没有什么可赘述,李之罔与齐暮的长篇爱情故事即将划上一个短暂的句号。
唯一值得提笔的便是齐暮的状态,她彻底抛弃了丧失记忆时候的自己,重新变得沉默内敛,戒肉、失眠、啃土再次回到了她的生命中,而了解诱因的李之罔对此虽然感到痛苦,但并没有阻止。
终于,在苏掌柜的家乡小住了十数日后,二人再次上路,并在兆天年的二月十七号赶到了岚望城。
“我们怎么联系兰氏?”
面对李之罔提出的问题,齐暮解释得很简单。她的表姐兰煜燕曾邀请过她来岚望城,但一想到这是母亲的娘家她便无法应允。不过兰煜燕还是给她留下了一个方法,只要她用出来,兰煜燕就会第一时间赶过来接她,唯一的问题只是历经变故之后,兰煜燕是否还活着,又是否在城中。
李之罔按着齐暮提供的地址和方位很快就找到了那家名叫来往斋的隐蔽酒家,据齐暮介绍,这是兰煜燕投资的,用来赚取链沫并提供一个可以不用让她时时刻刻回家的休憩地。
当往来斋的小厮出来牵马时,李之罔摆手打住,道,“去向你家掌柜传句话,便说妙月神学院的客人来访,要一瓶一年期的澜陵春。”
“客人,我家没有澜陵春,您怕是走错了。”
“让你去办便办,废什么话。”
李之罔扔几块链沫给小厮,小厮也不管了,赶忙回去向掌柜的传话。
齐暮掀开车帘道,“澜陵春许是我表姐乱想的,她就是这个性子,总是先想再落实,甚至这个暗号都有可能是她先告诉我,然后再知会下人的。”
“来往斋里有人在观察我们。”李之罔把车帘拉下去,“还是小心点为好。”
二人并没有等待多久,很快观察二人的人就走了出来,正是来往斋的掌柜,是个妙龄少妇,也姓兰,不过并非兰氏出身,而是祖父被赐姓得来,便称兰掌柜。
兰掌柜恭敬作礼,以小声谨慎地声音道,“妾身已派人去向小姐传报,贵客还请进里歇息。”
“不用了,我们在外等候就是。” 齐暮的声音从车厢里面传出来,连车帘都没掀开。
兰掌柜见此没有再做强求,但也没回去,而是恭敬地站到一旁,在两个时辰后,才有一个骑着骏马的年轻女子奔驰过来。
李之罔第一时间便确认其就是兰煜燕,不仅仅是由于其黯蓝色的头发,更在于她与齐暮讲述的过去中几乎吻合无二,只有年纪产生了差别。
兰煜燕跳下马来,没看马车,向兰掌柜问道,“客人呢?”
“姐姐,我在这儿。”兰掌柜尚未答话,齐暮便率先开口。
兰煜燕见此,先瞥了眼李之罔,随即进到车厢里,没过一会儿,便带着齐暮出来,两人紧接着进到来往斋里,兰掌柜也赶忙跟上,至于李之罔则从头没人管。
“我一直打听不到你的消息,甚至以为你不在了,幸好之前有岭山的动静传过来,才知道妹妹还活着。”兰煜燕拉着齐暮的手进到密室里,一脸欣慰道,“那个车夫是谁,是他一路护送你过来的吗?”
齐暮点点头,道,“他叫李之罔,是中洲人。”
“李之罔?我记得岭山里也有他的身影,你们俩,莫非?”
“姐姐别说这些了,我这次是有正事过来。”齐暮不想与任何人分享李之罔,直入正题,“如今兰氏的族长还是兰茜吗,我要见她。”
“我记得你以前可是毫不待见我去追求别人的,现在怎么也...”兰煜燕看齐暮面色不善,赶忙改口,“自然是我奶奶了,兰氏这次又没受什么波折,还轮不到我父亲上位呢。”
“没有受什么波折,这是什么意思?”
“虽然劫难起来时,安淮州也有山妖横行,但很快就被奶奶镇压下去了,说起来,安淮州或许是这次拒敌...劫难里受波及最小的州域了。”
“那为什么没有派人来拒敌城?”齐暮继续追问,“难道岚望城不知道拒敌城发生了什么?”
“这个...政令上不是都说了吗,因为伯父...丹药毁心,而且妹妹你也知道的,奶奶与伯父的关系一向闹得很僵,就算拒敌城发生了什么,她也不会派兵的。”
齐暮明白了,所有人都不知道拒敌城的真相,都以为这次的祸乱是她父亲齐元明导致的。
兰煜燕看她不说话,以为触到了什么伤心事,找补道,“我知道是齐轩那小子成了新一任的拒敌城主,本来该你继任的。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肯定是齐轩这厮排挤你,不然你不会过来的。我这就去找奶奶,要她给你主持公道,毕竟你怎么也算我兰家的半个人。”
“不。”齐暮拉住她的手,缓缓道,“我是要去见兰茜,但你先给我说一下目前的状况。”
“哪方面的,你说,知道的我绝不隐瞒。”兰煜燕重新坐下。
“神学院吧,先说一说神学院的情况。”
“这个嘛,拒敌城封锁后停了数年的课,因为很多地方都有山妖在闹,大部分学子都不肯学习,直到前两年才陆续开院。至于神学院有没有派人去拒敌城,我只知道妙月是没有的,妹妹你大概也听过那件事,伯父削减了神学院的经费开支,为此院长屡次上书,但都被驳了回来,自然不会去管拒敌城的情况。”
“其他士族呢,都和兰氏一样?”
“也不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士族都受到了冲击,像广源州的东郭士族就荡然无存,不过听说齐轩继任拒敌城主后,已找到东郭士族的遗脉,并派人助其重建东郭。至于南边,有好些士族也被彻底摧毁,但都是一些小士族,像兰氏、东方氏这样的大士族虽然也不免疲于应付山妖,但本身并没受到多大的冲击。”
齐暮点点头,显得不置可否,“也就是说随着齐轩即位,大部分山妖都偃旗息鼓,进而诸士族也回归以往?”
“确实是这样,有些山妖一听到齐轩即位,便宣布向其效忠,很老实地回到了自己的领地,而且齐轩还下令让我等士族不能再屠戮山妖,没办法,我们也只能握手言和,毕竟再怎么说,诸士族都是效忠拒敌城、效忠王朝的。”
齐暮轻笑一声,显得有些讽刺,“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变化吗?”
“还有一件大事,这几年来海岸监视塔战火更盛,各个士族都在向海岸监视塔输送兵力,月前我三叔才刚带走两千名受恩惠者。”
海岸监视塔,处在南仙洲的最南方,是在与大海接壤的海面处修建起来的白色巨塔群,既是防备深海妖族的进攻,也是监视深海妖族的动向。自第四次征服战争结束后,便矗立不倒,距今已有一万多年的历史,直到兆天年才重燃战火。齐暮知道齐轩上位的背后定然有着深海妖族的影子,再想到持续了五十多年的战争有愈演愈烈的迹象,很难不去猜测深海妖族背后肯定有着更大的谋划。
想及于此,她站将起来,斩钉截铁道,“现在,我现在就要见到兰茜。”
“黯辰”兰茜(兆天年——兆天年),如今岚望兰氏的家主,兰绘霰之母,同时也是齐暮的外婆。齐暮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兰茜一次,除了一直板着脸,对其没有一点额外的印象。由于兰绘霰之死,齐兰两家关系跌入谷底,除了还维持着基本的效忠关系,两家来往极少,但在兰煜燕将齐暮潜掠而来的消息通报给兰茜后,她还是第一时间接见了齐暮。
若齐暮看得见,她能注意到兰茜与她印象中大差不差,老态的脸庞加上紧锁的眉头证明这位兰氏家主过得并不轻松,事实上也是如此。
“你的身子怎么了?”兰茜的第一句话说得很平静,以她的修为能很轻易看出齐暮身体里没有一丝灵力转动的迹象。
“来岚望城的路上出了点差错,如今无法修行。”齐暮与她外婆一样冷静,事实上,两人虽流着相同的血脉,但使二人得以见面的只是亲族的名分,而非普通人家祖孙的亲昵,“我想兰家主应该知道岭山上发生的事,毕竟表姐也知晓。”
“岭山?有所听闻。”兰茜道,“但拒敌城那边传来消息,说岭山上的你是假的,真正的你已感染瘟疫而死。不过现在我女儿的女儿站在我面前,便证明拒敌城说了假话,齐轩那厮抢了你的位子?”
“如果仅是这样,我不会来岚望城,权柄之争尚不值得我倚赖外族。但兰氏是我母亲的娘家,亦应是我最后的依仗,作为拒敌齐氏最后的不被邪魔所欺的血脉,我不得不委身来此,向兰家主求援。”
兰茜听明白了齐暮的意思,但仍有些许疑惑,“莫非如今的拒敌城主,亦是你堂兄的齐轩便不能称之为齐家人?”
“齐家人?”齐暮讥讽一笑,“我齐氏发迹于南洲齐地,鸢祖遂以地名为氏,经万载而成不朽霸业。霸业何以铸,便是南击妖族、北尊王令,更有安抚山妖、分封士族等诸多功绩,其中尤以将妖族赶回深海最得世人传颂,可以说,齐氏自我已传三十九代,始终为南洲之主、拒敌城主、王朝烈王,便是踩着无数深海妖族的尸骨得成。”
“你齐氏大名世人皆晓,何需在我小小兰氏面前摆谱。”兰茜显出一丝不快。
“即便如此,齐氏亦有覆亡之忧。”齐暮终于说出此行目的,“根据我所知晓的拒敌之乱真相,我有理由怀疑齐轩得以自为拒敌城主,其背后有着深海妖族的扶持,齐轩践踏了先祖的血脉和骄傲,他绝不配继任拒敌城主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