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裁判一声哨响,两人迅速互冲在一起,因为往后没有比赛了,因此谁也不用保留,所有的体能、技巧全部一股脑的使了出来,项骜将上午节省下来的力量如狂潮般倾巢而出,但经过几番较量后他发现面前这黑大汉能拿四届冠军不是白说的:虽然他的技术继承自蒙古跤而并不细腻,可防守意识非常强,这一点很有别于这两天碰上的其他对手,由此导致自己三番五次尝试进攻却始终寻不到合适的战机,强行使用不仅不能赢,还有被反杀的风险。
另外,体重的差距是最要命的,95公斤和132公斤打pK,这种难以跨越的鸿沟让这边数次被拿住差点甩出去,要不是仗着见招拆招的本事够强,现在已经败了。
同时好不容易抓到一个能突进去的机会,双手抱腰准备奋起全身之力来个过胸摔,但对方太重了,还在被抱住的瞬间曲髋坠膝重心下移,如此防摔的动作做出来再配合几百斤的块头,愣是让项骜把人抱到一半感觉即将力竭,只得中途放弃抽身出来重新回归对峙状态。
此次失败的行动对项骜体力消耗极大,他自参赛以来头一回将嘴巴大敞四开的张着喘气,头上流下来的汗也将下方坎肩边缘给渗透了。
而巴特雅也不好过,一次又一次眼看着能击败眼前小伙的攻势却每次都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自身体能消耗也非常大,并且有些黔驴技穷之感——即便在体量上优势明显,但无法形成压倒性的局面,还有些无从下手的无奈。
终于,在又一番角力后各自都迎来了破局时刻,项骜是用一个钩腿勾的对方一个趔趄站立不稳,同时腰上的力量再次全功率爆发,心想如果此次不成,那估计是得输了,因为这已经是最后的力量储备,一次“梭哈”便没有存货再战。
后者在脚下不稳的刹那又感到一股横向力道将身体往旁边抡了出去,顿感不妙,这是要倒,于是没用按照常规操作迅速回撤被勾住的那条腿保持平衡,乃是借着腾空的空档反向向上绷紧脚腕挂在了项骜的左侧脚腕后侧再往外狠狠一带,等于在自己摔倒的瞬间也将他一起拽倒,属于同归于尽的打法。
下一秒,这边因为左脚被如此大体重的人拉扯,一个站立不稳单膝跪地,而巴特雅则紧随其后被那腰腹巨力抡的彻底失去平衡横躺在地。
随后裁判的哨声响起,判定了两者的胜负。
当二人站在一起时,巴特雅的手被举了起来,成为了第五届总冠军,成功卫冕。
水欢在下面看的那叫一个气啊,她看着项骜脱掉跤衣走回来,柳眉倒竖道:
“明明是他输了,怎么能这么判呢?!这是欺负咱们是外地人是吧?不行!我得找他们评理去!”
说着真要往裁判组那边走,但被后者一把拉住了:
“按照蒙古跤的规则,的确是我输了,没谁欺负咱。”
“什么狗屁规则啊!你明明还在站着,那人都四仰八叉躺那儿了,这找谁来看也应该是你得冠军呐!”
“因为我先膝盖着地了,不管是哪边的,只要有一侧和地面接触就算输,这是这里特有的规则。
虽然巴特雅被我摔倒的更彻底,但他倒地是发生在我膝盖碰地之后,所以算赢了。
我知道你为我抱不平,但我也不是运动员,参加这个纯属玩玩儿,不用这么放在心上,况且周围也不缺明眼人;外加我以小体重挑战大体重,能比到这个程度我自己已经很满意了。”
“那也不行,我看不得你输,特别是你明明赢了的情况下!”
“好了好了,不生气,我一会儿还得上去领奖呢,高兴点,在1000多人里拿个亚军,不错了。”
“这可不像你,你应该是那种永远不服气,永远不认输的性格才对。”
“因为我和你一样。”
“什么意思?”
“我们都知道我其实才是真正的赢家。”
这话说到了点子上,一下消了水欢的大半火气,她顿了半晌脸色好看了不少后,道:
“但等回去了别人问起来,我还是要说你拿的是冠军,你才是这个赛场上的最强者。”
“行,你怎么开心怎么说。”
话罢,项骜摸摸小姑娘的头已经将来时穿的衣服换好向着颁奖台而去。
还真别说,这个奖杯挺别致的,是两个正在角力的“搏克手”的小比例雕像,十厘米左右高还是纯铜制成,拿在手里格外的有分量。
冠亚季军的均以黄铜为材料,不过表面的喷漆不同以示区别,方法与奥运会的金牌银牌铜牌一样,分别涂成金色、银色、铜色。
他站在一个写有“2”的台子上接过奖杯,还有现场发放的1500元奖金;而临走时被巴特雅叫住,后者道:
“我朋友,这个给你。”
递过去的是象征着冠军的金色雕像,项骜自然没接而是道:
“这个我不能要,这可是五届总跤王的象征。”
“你我都是行家里手不必说那些客套话,如果这是一场实战,那我输给你将是毫无悬念的,只是在这里占了特有规则的便宜而已,但孰胜孰负我心里像呼伦湖一样清澈,所以这个请你拿着,你才是应该拥有它的人。”
“不行不行,君子不夺人所爱,即便是规则原因,那我输了就是我输了,实在不行咱俩可以把奖杯暂时换过来然后合张影,让我过把当冠军的瘾就可以。”
巴特雅见面前小伙儿说的真正,也没有拒绝,随后两人拿着各自的奖杯由水欢用随身带来的单反相机留下了一张照片。
等离开时,小姑娘道:
“这个黑大汉的人品还是很可以的,加上你刚才说的话,我这不爽算是消的差不多了,就不跟他们计较了。”
“傻样儿,本来也没什么好计较的;那明天,给你展示一下骑射,不过这些其实并不是我最擅长的,真正的绝活儿先留个悬念,等到时候了再给你展示。”
这一晚也是吃饱喝足后早早入睡,不过压力一下减轻了很多,毕竟不再是直接对抗的项目,对体能的消耗也不可同日而语。
而到了比赛现场,骑术的输赢判定规则很简单——在一条长度一致的赛道上,谁骑过去的用时最短,同时做出的动作技术难度最高,谁就是最终赢家。
用时考验的是马匹质量,技术难度则既考验骑手本人也考验人与马之间的磨合程度。
这一点上包括项骜在内的所有外来参赛者都是很吃亏的,因为本地选手会带着自己的马来,那年深日久的训练自然早已配合的天衣无缝,而外来者除非也人马一起来的,否则只能骑赛事主办方提供的马匹,双方第一次见面别说发挥多好,能不出岔子就已经算是万幸了。
这边为了尽量弥补这个差距,早早的挑了一匹后就到赛场外临阵磨枪去了,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大致摸清了胯下马的脾气秉性,也尽量让它适应自己。
正式开比后他在速度上比最快的第一名慢了三秒半,却在中途的特技中实现了反超,而反超的关键便是“镫里藏身”。
这么大的一个人藏在一匹既不大也不壮的蒙古马身旁,同时不明显影响马匹的平衡性,以及还是首次合作的情况下,以上种种综合起来的难度之高获得了全场所有评委的一致认可,由此拿到了骑术项目的冠军。
但在加上射箭后确实落于人后了,这种古法短弓让项骜无法短时间内从现代复合弓的使用习惯上调整过来,再加上骑着马狂奔中放箭也和之前站定了射固定靶区别甚大,所以也算是拿出了最高水平,但也只获得了一个第四名。
不过他如摔跤的第二名一样,完全不在乎,而是将精力都放在了最后一项。
水欢这会儿也搞清楚了这一项到底比什么,便在休息间隙问:
“你是要比套马啊?”
“对,说起来我对这个擅长程度不比摔跤差。”
“你以前练过这个吗?”
“没有。”
“没有你说你很擅长?”
“一种运动我看一眼大概就能知道自己可不可以驾驭,如果感觉行,不需要怎么练也能立马拿出不差的水平,要是给我时间好好打磨,那进步空间还能很大。
套马这个我从电视上第一次看时便觉着可以,到了现场更是如此,所以你不用担心,看我怎么通杀全场。”
“我无条件相信你!不过比这个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瓦剌三艺都和打仗有关,这个呢?单纯从牧民日常生产中脱胎出来的运动?”
“不,这个和打仗也有关;你看套马时骑手端着的套马杆像什么?像不像马槊、骑枪一类的长柄兵器?而在马群之中套中特定的马,又需要什么?需要非常好的眼力,不能看花了找不到;还需要非常过硬的骑术,得在乱马奔腾之中保证不被冲到外面、不被撞倒;以及需要快准狠的出手能力,到了跟前对目标一击必中,否则错过一次机会再想下手就很难了,得把上面的流程重复一遍。
那掌握这些技能的人在战场上是怎样的?是可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大将,是能在混战之中擒贼擒王的顶级高手。
可以说套马对人与马结合的考验其实要远比骑射来的高,骑射只是跑跑直线,去射不会移动的靶子,但套马要在马群的夹缝中穿梭,要盯住并拿下也在狂奔的烈马。
所以如果说骑射只是考验普通的骑兵,那套马便是给骑兵中的将领所准备的,过去不管是成吉思汗还是忽必烈,都曾用这个项目筛选合格的猛将。
而忽必烈本人就是套马高手,非常擅长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