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德站起身拍去身上的尘土,“确实不错,比我第一次搭帐篷的时候可强太多了。”
“那好极了。”皮克曼说,“我看现在天还没黑透,去林子里打点野味怎么样?”
“当然,我们来这儿可不是为了吃罐头的。”克劳德将猎枪跨到背后,“这把枪还是我特意新买的,因为战争结束,国家有一大批武器需要处理,它才花了我二百块。”
“不错嘛,给我看看,”皮克曼接过枪,“真是漂亮货色。我这把在它面前简直像个乞丐,是六七年前我刚获得持枪证的时候买的。”
“也不赖,甭管啥枪,能打着东西就是好枪,”克劳德笑道,“咱们可得抓紧时间了,估计在天黑完全黑透之前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
“碰碰运气呗。”,皮克曼回答。收拾好随身物品两人即刻出发,他们一路向东前进同时用刀在树干上作出记号。
在精通寻找野生动物活动踪迹的克劳德的帮助下,他们不出半个小时便发现了猎物。
那是一头老鹿,它的毛发看上去已经毫无光泽,八叉大角变得灰暗干枯,其中之一还在搏斗中折断。
它的肉质或许不如壮年皮毛也毫无用处,但对于狩猎新手来说是个绝佳的目标。
“我来。”皮克曼小声说,他举起枪将准目标套入准星。
你多少年没碰过枪了啊,皮克曼心想,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越是瞄准越抖得越是厉害,放松...放松...虽然没有把握,他依然扣下了扳机,出于运气而非枪法子弹击正中目标。
“打的不赖嘛。”克劳德拍拍朋友的肩膀。
“不费吹灰之力。”皮克曼笑着把枪收回背后,同时不易察觉的在衣服上抹去手心的冷汗。
他走上前查看猎物,很显然这可怜的家伙没有遭受多余的痛苦,子弹直接打飞了它的半个脑袋。
同时皮克曼在与他们伏击位置相反的猎物身体左侧发现了另一处伤口,那是四道仍未愈合的平行切割痕迹,此时正散发出整整腐败化脓的恶臭。
它们长达三十厘米以上,看上去异常骇人,在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后它恐怕本身也活不了多久,“这是什么弄得?”
“可能是熊。”克劳德猜测道。
皮克曼耸耸肩表示已经无所谓了,不论是什么差点要了它命,真正要了它命的是枪里的子弹,“来,咱们把它捆住。”他从背包里找出绳索。
“等一下,”克劳德说,“我们不如把它就地处理好,这样可以减轻重量同时避免在营地附近留下浓重的血腥味,我可不想引来掠食动物。”
“你说的对,尤其是造成这种伤口的动物”皮克曼表示赞同,他从腰间抽出猎刀,“这还是我第一次处理猎物,之前也就打过点鸟。”
“那还是我来吧。”克劳德接过刀,轻车熟路的将刀从鹿的锁骨中间插入,一直切到两条后腿中间,把依然温热的内脏从腹腔一股脑的掏了出来,“其实处理猎物和解剖差不多,关键在于了解它们的肌肉结构,像这样顺着肌肉间的缝隙切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