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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凉的夜风徐徐吹过。

这是一个冬日的夜晚。

南中。

兴古老城的城头。

为新郡守举行的接风宴上。

朱武颜面大失,将一口怨气都撒在妹夫子李一驴身上。

李遗窝心不已,在内心里将这兴古郡土豪们一个个问候了个遍。

马保国修了闭口禅,埋头饕餮。

沈腾吃得满嘴流油,看那二人斗法,不亦乐乎。

其实,真要说起来,建宁郡和兴古郡渊源还颇深。

建兴三年,诸葛亮南征南中后,为了便于南中的管理,专门将部分大郡削弱部分领域建小郡,分而治之。

兴古郡便是从建宁郡里面切割了一部分后,再加上从牂牁郡切割的部分领域组建而成的一个新郡。

所以,当年的朱家和建宁李氏同在建宁,也没少打交道,生意上,建宁李氏是蜀盐在南中最大的代理商分销商,而南中几乎所有的豪族,都离不开蜀盐蜀锦蜀铁这三大项,但凡与这“铁人三项”沾上因果的,几十年下来,便都有望成为南中“铁打的豪族”。

所以,朱家的生意,与李氏紧密相连,也可以说很是受了李氏的一些恩惠。

更何况前任庲降都督府都督李恢,便是眼前这李遗的亲生父亲,李恢当初借南中上位,进而成为南中第一人,虽然说有点不地道,但毕竟这一场豪赌最终的结局皆大欢喜不是?

而李恢豪赌成功之后,对于朱家这样的土豪,一样曾经照拂有加。

别的不说了,你朱武的郡尉谁给的?不就是李遗的父亲李恢任上授予的么?

李恢任上,你朱武这个郡尉不一样对我李氏感激涕零状若舔狗?

父亲才去世三年吧,堪堪三年,人走茶凉本是常事,但是,凉得如此彻底决绝,你朱家的,就很爽么?

再说了,这小小的兴古郡又算得了什么?

对于我建宁李氏来说,重心在朝堂之上,可不在你这小小的兴古郡。即便我李氏现在混得差了,也志在南中庲降都督府,你小小的兴古郡土着,想在我李氏眼里揉沙子,谁借给你的胆子?论起南中压舱石来,不是我李氏门缝儿看人,把你朱家看扁了,你兴古朱家,可排不上名吧。

李遗心里不痛快,也就懒得说什么,抱着冷眼看风景的姿态,冷冷地看着朱武,心里只一句:“演,继续演!不论你朱家来什么,我建宁李氏接着就是!断不让你朱家失望!”

那边,朱武心里的恨意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了。

本来嘛,给上司接风,顺带着把自己这个新鲜出炉的妹夫子拉扯一把,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却不料那犟驴子真真是狗肉上不了正席,烂泥巴糊不上墙,搞出这样一幕,让自己在新领导面前丢尽了颜面!

这下好了,不仅把人丢到了姥姥家,而且将建宁李氏给得罪得死死了。

这可是建宁李氏啊,更是接下来的一郡之守,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呢!

朱武可不是莽汉子,冷汗就顺着背后往下淌了。

朱武占起来,深深一躬,几乎将头完全朝下了,对李遗表达内心的不安与惶恐:“郡守大人,都是朱武的错,我给您道歉,这就安排人上来侍候。”

李遗故作淡然一笑,毫不在意地道:“缺了这李屠户,莫非咱们还必须吃这带毛的猪不成?”

这话说的可就有点重了。

沈腾也听出了话里玄机。

他其实是了解朱武那点小心思的,绝没有故意甩脸子给李遗的意思,但场面出了那么大一个状况,他若不想法挽救,这接下来的兴古郡,也就算是废了。

不得已,沈腾当即接话道:“兄长说笑了,有朱兄在,这兴古郡定然是兄长的腾飞宝地,至于那猪带不带毛,有是什么打紧,反正,都是咱们的口中食。”

朱武感激地看了沈腾一眼,狗日的,怎么是那犟驴子成了自己的妹夫,而不是这年轻人!

一直埋头苦干的马保国,也不由得暗自在心里给沈腾打了个五星好评。

沈腾的话里,玄机也相当地深厚。

首先,沈腾称呼李遗和朱武为“兄长”,而不是官职,这就是在打感情牌。那意思,咱们不谈官场,不说官话,只讲感情,大家都是兄弟。

其次,将李遗抬得高高的,你李遗来到这里,你是老大,但也别太过火,你好我好大家好,人家朱家一定会助你腾飞。

大家都是土豪,也都是政治人物,花花轿子人抬人,别太不给人脸了。

最后,和谐共生,达到共赢。

朱武恭敬地给李遗斟满一碗酒,再给沈腾倒上一碗,也给马保国添上,最后,给自己倒了一碗,主动端起酒碗,接着沈腾的话题,对李遗道:“这第一碗酒,是兴古朱家敬给建宁李氏的,老都督一生为南中,我朱家也是其中受益者之一,家里老爷子时常念叨此事,这下好了,老爷子终于得偿所愿,能够见到故人之后……不说了,朱武先干为敬!”

沈腾暗暗竖起大拇指。

这朱武看似孔武有力的莽军汉,但真正站到台面上来,确实不愧是地方豪族的门面人,说话滴水不漏。

这第一碗酒,竟然直接将级别上升到两个家族的情感上去了,既表达了兴古朱家对建宁李氏的感激之情,更将李遗的父亲李恢搬了出来镇场子,你李遗是不接也得接。

这火候,这功力……巴适得很!

见人家直接将他父亲都搬了出来,李遗哪里还坐的住!他连忙站起来,喝下这第一碗酒。

第一碗酒顺利下肚,大家都舒服多了,朱武更是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回去就将那犟驴子杀了吃肉!”朱武心里对李一驴的恨意一点也不减。

朱家好不容易在在兴古郡奠定了顶级土着的基础,期间的付出牺牲,自不必说了,单说此次兴古兵乱中,就战死了族人无数,老族长也没在其中。

李遗的到来,朱武其实也有意给建宁李氏一个闷亏吃吃,让这些外来豪族的吃相不要那么难看。

所以,这接风宴上,本地豪族代表除了朱武之外,其余的,一个也没有出现。

现在好了,狗日的毛驴子一个小小的玩笑,将事情闹到如此僵持地步,朱家不得不放血给人家李氏了。

本来,兴古郡这里的商业物业抢夺战,就已经人脑子打出狗脑子的,这一下,占据地主之利的朱家,就不得不将大头让给人家建宁李氏了。

新建的两个不大的城池里,店铺资源本就很有限,建宁李氏、永昌吕氏、临邛黄氏……,哪一个不是如饿虎扑食一般疯狂,狗咬狗注定都是一嘴毛,若不是沾了自己东道主的光,估计就连兴古朱家郭家覃家都难得抢到一个门面呢。

怎么,现在都这样不讲理了么?

俗话说得好,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我朱家几乎被你们这些过江龙都压制得喘不过来气,还不许我朱家小小的反抗一丢丢?

所有的计划,都被那死倔死倔的犟驴子的一个玩笑给付之东流了。

四人重新落座,再次满上酒水。

第一碗是两个家族之间的情分,这话题开局有点大,更有点沉重,但效果之好,也是情理之中,应有之义。

第二碗,就轻松多了:“这第二碗,朱武敬郡守大人。”

李遗坦然接受,嘴巴里不咸不淡地应付着:“不敢,不敢,该我敬郡尉大人一碗才是。”

朱武截住李遗话不由衷的话头,继续道:“朱武我年长几岁,说话就往直了说,郡守大人您莫怪。说实在话,这些年,南中不易,兴古也不易啊。”

沈腾心里道一句:“来了,来了,该上忆苦思甜的苦情戏码了。”

李遗可也不是官场新雏一个。

人家老爹坐镇南中十余年,耳濡目染,耳提面命,早就算得上是半个官场中人,所以,对于接下来的苦情戏码,也一样心知肚明。

这个过程很重要,绝对的不可或缺。

说白了,就是要说明自己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希望大人您别只顾着“喜新”,而忘了咱这个“旧人”。

官场如情场,喜新厌旧是常情,人走茶凉更是正理儿。

对于朱武这样的“旧人”来说,自己还没有走咧,好不容易盼到兴古郡蒸蒸日上这一天,别人来摘果子了,他们也不敢说别的。

但你新来的老大要组建自己的班子不假,还请您能做到“喜新而不厌旧”才好,您老吃肉的时候,请记得偶尔丢根骨头给咱们这些旧人。

让沈腾也没有想到的,这朱武竟然有如此一副好口才——

从当初兴古郡新建,到三任郡守大人都被人家蛮子摘了脑袋做祭品,而朱家不得不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独立潮头多少年,披荆斩棘,舍生忘死,更在上次的动乱中牺牲族人几十人,老家主临死尤骂不绝口,被钢刀枭首尸无完肉……

终于,兴古郡迎来李郡守,这是兴古郡人民的福星高照,也是朱家的运气盈门……

朱武的演讲生动而且深情,深得演讲之精髓。

但,百密一疏。

朱武不该在最后画蛇添足一句:“兴古郡有我朱家在,郡守大人腾达有日!”

朱武汤汤水水一大溜儿,看来早就提前做足的文章的,情绪时而平静,时而激昂,时而悲愤,时而伤感,时而欣慰,时而彷徨……感染力之强,让曾经参与战斗的沈腾都感觉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特别是讲到老爷子的牺牲场面,以及自己站在城头誓死不离兴古城的悲壮情形,李遗差点没跟着掉下几滴眼泪来。

但朱武最后画蛇添足的那一句,却让李遗的情感再次起了波澜。

那句话是“兴古郡有我朱家在,郡守大人腾达有日!”

——几个意思?威胁我么?

那意思,只要你朱家不支持,我李氏就必须一败涂地么?

既然这样,那好,看来我李遗是想和你朱家算算老账了,这连续三任郡守都死得莫名其妙的,莫非这其中就没有你朱家的什么事儿?

那几任郡守都来自蜀中,与其说是过江龙,在南中这里,还不如说是小泥鳅一条。

所以,他们都失败了。

而且,失败得都非常惨,连脑袋也没有保住。

但你想欺负我建宁李氏娘家无人?

对不起,恐怕要让你朱家失望了。

我李遗到你兴古郡来,单枪匹马,这态度还不够么?对你们这些兴古土豪们,还不够尊重的么?怎么,要我建宁李氏给你们纳个投名状?

靠,你们把事情也想得太美好了吧。

李遗前来兴古郡就任,看似单人匹马入兴古,若你真要这样想,那只能说明你们太嫩了。

李遗是什么人?

往上了说,那是建宁豪族排第一的李氏下一任掌门人!

往中了说,人家是蜀汉朝堂公派的兴古郡守大人,堂堂的正三品大员,更是蜀汉朝廷的新亭侯爷!

往下了说,人家是曾经的南中第一人庲降都督李恢的嫡长子。

更不用说人家身上还有其他随便说出来都能吓死人的标签——汉寿亭侯关云长的女婿。

其妻子关银屏,南中人称“观世音”“关三娘子”,放在整个蜀汉朝堂,也是一等一的贵人!即便皇帝刘禅见了,也得叫一声“姐姐”。

明面上,人家青衣小帽单人独骑入兴古,暗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文章!

若是建宁李氏的家主与前面三任郡守一样,被人枭首而去做了祭品,莫说建宁李氏,即便整个蜀汉朝堂,也同样承受不起。

上一个匹马入异地的,是荆州牧刘表。

世人常言刘表暗弱,尤其是曹孟德那一句名言:“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父子涿犬尔”,彻底将刘表当年匹马入襄阳的壮举给击打的稀碎,片甲不留了。

可当年,刘表匹马入襄阳,确实是许多年里人们津津乐道的快事一桩。

李遗可没有心情学刘表,搞不好便是喜剧开头悲剧结尾,这样的事情,人家建宁李氏才不屑于做咧。

李遗不过是想给兴古郡豪族们一个好印象而已。

也仅仅是一个好印象。

至于后面如何出手,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该出手时就出手。

李遗可不会与他们客气什么。

兴古郡的情形,多年以来,作为建宁李氏的嫡长子,自然心知肚明。所以,自己来摘果子这件事情,李遗同样知道兴古郡土着们的感受,为了稳定人心,自己单身匹马入兴古,不过是告诉大家,不必担心我李氏的吃相过于难看,我就一个人来的,没有你们,我也做不了什么事儿不是?

而且,要组建庞大的郡守管理体系,李遗也不从老家带班底儿,这摆明了就是给你们这些土豪机会嘛。

这样的事情可以做,大家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但有些事情便是这样,可以做,但不能说。

有些事情,可以说,但不能做。

朱武就是演戏太上头了,情绪过于激动,以至于将可以做但不能说的事情,说了出来。

生活中,这其实再正常不过,算是口误。

但在官场上,你若再用“口误”来“修饰”自己的“事故”,那就太侮辱别人的智商了。

沈腾也是一时皱眉,暗自揪心不已。

这二人,既是兴古郡接下来的政坛第一人第二人,又都是南中豪族代言人,一旦有了严重的分歧,第一印象就不好了,今后的兴古郡,可就不那么好做的。

本来,按照一般规矩,东道主要请完三碗酒,然后才是客人发挥的时间,但既然话不投机,李遗有了心结,也就有了主动发动攻势的想法。

李遗主动抢过酒壶,给三人都满斟一碗,端起酒碗,冲沈腾和马保国虚晃一枪,对目瞪口呆的朱武道:“朱郡尉劳苦功高,李遗自然是知晓的,本来么,这郡守该是朱兄才对,小弟德才不足,却成了窃取果实的盗贼,实在汗颜。”

这话,就有了杀人诛心的味道了。

李遗可不是普通人,看起来文质彬彬,但在老爷子和夫人关银屏的双向教导下,一向崇尚的便是绵里藏针袖里藏刀,年纪轻轻就将大房二房的两位叔父折腾得欲仙欲死,对付起朱武,更是驾轻就熟。

“我就把事情挑明了,扔给你,有种的,你接着就是,看能不能把你烫出满手包!”

怪就怪朱武的心思太重,情绪太浓,说错了话,被人家捉住了把柄。

沈腾不由得一阵哀叹:“自古便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而朱武这是兵遇到了秀才,那点花花肠子早就被人看穿了也。”

接下来,兴古郡的局面……

一团乱麻。

一阵头大。

沈腾仅仅是头大,那边的朱武,早已经心如死灰,恨不得狠狠给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怎么就管不住这张臭嘴呢?

朱武再不敢瞎说些什么,俗话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急中生智,只听“噗通”一声,朱武单膝跪地,直接了当来一个负荆请罪的举动,高举酒碗,颤颤巍巍说一句:“朱武给郡守大人赔罪了,郡守大人若不饶恕朱武口舌之失,朱武便跪死在这里也罢。”

朱武的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始终没有滚落。

彼此,僵持在那里。

兴古城头的气氛,瞬间滞涨。

马保国端着酒碗,就放在嘴边,一动也不动,心里却在想:“这场酒本就不该来的,麻蛋,老子怎么这么蠢,就趟了你们这趟浑水!”

沈腾也觉得李遗刚才的话有点过了,杀人不过头点地,你是过江龙不假,但你这是要将死人家地头蛇么?

怎么可能!

漫说南中,任何地方的豪族,做大做强都是一部血泪斑斑的发展史,也一定都有自己傲人而不可言说的资本。除非你李遗动用政治资本来进行高压,否则,离开本地豪族的支持,你能在这里呆多久,还真的不好说。

否则,为什么强大如诸葛亮也不得不采取“以蛮治蛮”的南中方针政策?

他不得不如此。

离开了南中的这些豪族豪酋,你有多少军队派过来都不够吃的。

当年的诸葛亮如此,现在的李遗依然如此。

你爹又如何?

当年扯着南中豪族的虎皮做大旗,豪赌一场,确实牛逼,但那又怎样?不一定要照拂这些豪族的利益?

南中孟获他们那次动乱,不就是你李恢的都督任上么?

……

沈腾默不作声,他一贯不爱做那和事佬,但默不作声不代表他没有意见没有态度——说白了,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度,把握好这个度,万事好商量,一旦越线,大家就没法继续玩下去了。

政治官场,尤其如此。

李遗也发觉自己有点过了,心头的火苗子被朱武这厮撩拨得一窜再窜,没搂住。

他非普通人,一旦发觉自己越线了,貌似连沈腾都已经有点不满了,还能不醒悟?

当即便上前搀扶朱武,一叠声地道:“朱兄,快请起,再不起来,小弟我便给你磕一个?”

晚风徐徐,掠过城头。

兴古郡,醉倒在一片酒肉的香气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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