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脸埋在孟观源肩上,柳零红着脸满是娇羞。这次怪不得孟观源了,是自己一是兴起,玩大了。不过,这个男人总是那么不知道节制。也不看看现在的时间,已经有好多来赏雾凇的游客了。虽然,这年头的人思想都开化了不少,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啥的,还是有些过吧?
“走吧,我们继续往前走。”看柳零不敢抬头的样子,孟观源直接帮她将护目镜戴上,他们该去下一个地方了。
走?还有吗?
因为有了美景打底了,柳零倒也不在乎累不累的了。
这次没有走很远,孟观源就停下了,不过柳零四周看了几遍,没发现这里与刚刚那里有什么不同。额,唯一不同的是,这里好像没有游客,而且雪地都是新的,连脚印都没有。
孟观源朝着她神秘一笑,转身走了。这一次,她没有带柳零。
这,是被抛弃了么?柳零好笑的挑眉,既然她家孟二秒这么神秘,那她就等着看还有什么惊喜好了。
一阵微风吹过,雾凇被吹落,漫天飞起如棉花一般的雪雾。柳零怒力搜寻脑海里的记忆词库,好半天才着急的发现,她的词汇量少的可怜,根本找不到词来形容眼前的美景。漫天飞雪美不胜收?好贫穷无力。
孟观源那家伙去哪里了,这么美的画面,没有人分享,还真是有点遗憾了。这是这半年来柳零慢慢养成的习惯,要是以往,她可能只会自己傻傻的看着,哪会想要是还有谁谁谁也看见那该多好。
身后传来欢快的音乐声,是王力宏的那首《爱你等于爱自己》
淋我淋过的雨
吹你吹过的风
比风雨还亲密
两个人的影子
在同一个天地
拥有一样的回忆
心想着你眼看着你
就像贴近自己
傻的笑的
就好像你
像你一样甜蜜
是不是爱你就会变成你
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柳零看着从雪雾中走出来的男人,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上面落了一些如绵花一般的白雪,看上去更加妖艳。比花更吸引她的目光的是他另一支手里的话筒……
这首歌,是孟观源在唱。
第一次听到他的歌声,有点低沉带点沙哑。明明他说话的声音不这样,肯定是因为自己说过沙哑的男歌手很有魅力,所以他故意压了声音。
明明在笑,却有一滴泪滑下。柳零不满的皱了皱鼻子,她不喜欢眼泪。就算是高兴的眼泪,那也不喜欢。
音乐还在继续,孟观源也没有要停的意思。
我想你的难题
你写我的日记
比爱人还亲密
我还没说可惜
你已经在叹息
不可思议的默契
心想着你眼看着你
就像贴近自己
刚抹干的泪又滑下,柳零干脆扑进孟观源怀里,直接用他胸口的衣服来擦眼泪。这个人还唱,不怕把别的游客都引来看热闹么。还有,哪里来的音响,还有话筒啊。不过,她最好奇的是他什么时候学了这首歌啊。
孟观源顺势搂着主动跳进怀里的女人,继续唱:
怪不得拥抱的感觉
会越来越熟悉
是不是爱你就会变成你
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是不是你所有的秘密
已经成为我的呼吸
我们不再分离
柳零哭着笑了,讨厌的男人!
怪不得自己曾经一度爱这首歌到发狂,莫非是算到了有一天,会有个走进了自己心里的男人来给自己唱它吗?嘁!
怪不得拥抱的感觉会越来越熟悉,原来爱你就会变成你。这歌词还真是入了她的心坎了,也太贴切了。
音乐停了,孟观源突然退开。
柳零不解的看着他,什么意思?歌都唱了,是不是该说两句好听的话啊?既然做了就做全套啊。
还来不及抱怨,退开一步的孟观源突然举着花,递了过来。而在她正准备接过来的时候,眼前的男人慢慢的单膝跪下了。
“柳柳,虽然证已经领了,你已经是孟太太了,但是这个流程不能省。听说这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心爱的男人手持鲜花,单膝跪地的求婚。你既然是孟太太,当然要比其他女人更幸福。我嘴笨,好听的甜言蜜语不太会说,余生,你看我的行动吧。”
柳零目瞪口呆,傻愣愣的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孟观源这,这是在求婚?不过谁来告诉她,她应该怎么反应啊?!
“柳柳,嫁给我吧。”
孟观源虽然心里笃定,难免还是有些紧张。见柳零没啥反应,差点将话筒扔了,直接将花硬塞到她手。
柳零抬手扫了一下眼角的泪,突然傲娇的仰头望天,然后朝孟观源伸出了手,无名指还翘了翘。既然是求婚,那就应该有准备戒指吧?手上这个是刚领证那天随便挑的,那时候可是两个不相干的人。是该将这个戒指换下了,嗯,要是他没有重新准备戒指,那回去就离婚。哼!
孟观源见柳零的反应,脸上一喜,直接将话筒一扔,轻轻的放下花,从怀里掏出一个宝蓝『色』的绒盒。
柳零仰着头却垂着眼,用余光注意孟观源的动作。看到他从怀里拿出绒盒,这才抿嘴笑着真正的仰头望天。嘴角翘着,与她那个酒窝互相映衬,形成了一对幸福的光图。
感觉到原来的戒指被轻轻地取下,然后指尖传来一丝冰凉,一路向上,在指根停下。热气传来,孟观源在上面烙下一个吻。
笑容扩散,眼里泛着光。柳零反手握住准备退开的手,突然蹲低身子。
“另一只呢?”
可别说只是求婚的单戒,不是对戒啊。他们不会办婚礼的,用不着交换结指那一环,所以干脆这时候交换了。
孟观源挑眉看了一眼雪地里的宝蓝『色』绒盒。柳零顺着他的眼不过去,果然在里面看到了一只闪着光的男戒,就知道她家孟二少是了解她的。
学着孟观源的动作,柳零轻轻的褪下原来的戒指,将新戒指套上,然后落下一个吻。
成了!
就别跪着了。
正准备起身的柳零,突然后脑勺一紧,眼一花,就转了个身被搂住了。好吧,她忘了求婚中这个重要的环节了。不过,就不能先起身吗?
咳,冰天雪地的,坐在雪地上来完成这个定情吻,想想好像也不错……
“老婆,喜欢吗?”孟观源搂着柳零,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皱着鼻子点头,柳零往孟观源怀里缩了缩,拉过他的大衣,将自己也裹进去只『露』着脑袋。能不喜欢么?这家伙费了这么多心思。
现在想想,他会安排这次旅行,恐怕最目的就是今天的此时此刻吧?!还有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喜欢老婆老婆的叫着了。
深吸一口气,柳零突然跳了起来,然后拉孟观源,“走吧,你不冷啊?”
浪漫是浪漫,但是在雪地里坐着,真当自己超人不会感冒啊?
看着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一个人,从不远处收走两台摄影机,然后又是两个音响,好像还家一个鼓风机?柳零无语的对着孟观源笑得呲牙咧嘴。
好吧,人家是经过非常细致的设想做了周密的计划的。
她明明是不喜欢这种事的人,怎么嘴角却怎么压也压不住呢。
唉呀,不管了。这么幸福,想笑当然就笑了……
再走上来时的那条路,柳零不再觉得路难走了。
“怎么会想到唱那首歌的,不仅词意很好,还正是我年轻时挚爱的。”难道是巧合?柳零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不太可能,那得多巧才能对上号啊。
“我问大嫂的。”孟观源将柳零又搂近了几分,尽量多帮她承担一些重量。在这种雪地里行走,比水中行走还费劲。怪他想和柳零慢慢走,所以没有安排那种赏景的车。
就说嘛,不可能是巧合。不过,比起巧合带来的惊喜,这种有心的准备更让人动心啊。再多的机缘巧合,也没有他将你放在心尖上来得让人心醉又心安吧。
“呵呵,那时候刚出来工作,每天拼尽全力,只为了生存。有一阵子,日子过得极枯燥极累,连出去逛个街或看场电影的余力都没有。然后某天无意中听到了这首歌,额,或者说看到了王力宏。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就是这首歌和mv中王力宏那个干净的笑容支撑着走过来的。”
那时候,她一个农村出来的女孩子,除了身上有的千来块钱,什么都没有。那段时间除了暗无天日的工作,就是各种削破脑袋想出路,想自己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将柳零搂紧,孟观源鼻头有些泛酸。那样走过来的女子,现在却依然能保持一份赤子之心。不愤世,不势利,不拜金,不虚荣。呵呵,他是不是该感谢有这首歌,和歌手那个干净的笑容。
“以后有我,也只能看我的笑容。”感谢是一回事,吃醋又是另一回事。孟二少表示,这两者他分得很清楚。
柳零板着脸瞪了孟观源一眼,这个男人又犯病了?就不累吗?
看着想解释的孟观源,她叹了口气,“你这说的不是废话吗?你是我丈夫,我的以后你当然得给我撑着。至于笑容,姐早就过了那个年龄了。”
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孟二少笑起来也挺好看、挺干净的,不过那种笑很少会被放出来放风就是了。这样也好,要是他动不动就让它出来放风,那她家这个祸水还不知道招来多少苍蝇蚊子呢。
额,那口大陈醋白喝了。
“那时候就认识大嫂了吗?”孟观源干了一大碗陈醋后,开始与柳零聊起往事来。他了解的是现在的柳零,那个一路艰难倔强地走过来的柳零,他也想了解。
“是啊,她是我除开几个玩得好的同学外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认识的排得上前三的美女。明明年纪差不多,但是她总是一幅职场精英的打扮,穿着西装双手揣兜,走路带风飘起她的长发,帅呆了。”
到现在,柳零都觉得肖若芸是她见过穿西装最好看的女人,没有之一。就算那些明星精心搭配穿出来的西装照,都没有她脑海中的穿着西装的肖若芸好看。
“不知道这件事大哥知不知道。”反正孟观源几次见到肖若芸她都是穿着洋装的,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他实在脑补不出她穿着西装的帅气模样。
“应该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已经不再穿西装了。”也是从那时开始,柳零和肖若芸才真正的成了朋友。
这其中还有故事?孟观源想不自己的一句话会带出一个故事来。所以他看着柳零,等她开口。
“那时候的很多外资的企业涌进最疯狂的时候,然后我所在的企业正好是那之一。而十年前刮起了一股内地情人风,很多女人以伴上一个湾湾或港港的老头为荣,毕竟那代表着往后能过上舒心的日子。
说实话,有人看中肉包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她长得漂亮啊;而有人会看中我,我到现在都不能理解。我称不上什么美女,也没有什么惹火的身材,那时候甚至还有一点过头的婴儿肥。唯一有优势的估计就是皮肤比一般人白一点而已,可是那人偏偏就不长眼看上我了。”
孟观源无语的扣了下柳零的头,什么叫不长眼看上她了?他是不长眼么?他明明就是慧眼识珠好吗?!
“我是说那时候的我,而且人家是找内地情人!”真是的,到底要不要听故事啊,不听她就不说了。
情人?!很好,那家伙最好现在还在世!
孟观源身上的冷气不停的释放,柳零突然有些后悔讲什么往事了,就那些破事,有什么好说的?!在心里甩了自己两巴掌,她只好继续,这故事要是不说完,只怕今天她就要在这冰冷的北方带着一台冷气机跑了。
“当时我啥也不懂,只是那人特别关照我,然后我们部门老大总是有意无意地暗示我,让我平时不要那么高冷,见到那人时至少主动打打招呼。
估计全部门甚至全公司的人都知道那人是什么意思了,不过我却不知道。我不善交际你也知道了,每天只知道埋头苦干,也就是与同『性』之间话会多那么一点,但是同事之间真正关系好到能称得上朋友的人,没有。
那人经常会到我们部门来走动一下,来了总会带些点心之类的。周六回港港了,周一总是能在我们部门吃到港式早点。而我,根本没多想,大家都是那样吃,我也就随着他们一起。
就那样过了两三个月,估计他也已经发现我根本没开窍了,所以也有些不耐烦了。他又不是要追个老婆,不过是找个内地的情人玩玩而已,可能在他或他们那拨人心里,他做得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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